编辑: cyhzg | 2013-04-30 |
的通知》(环办应急[2018]8 号,2018 年1月30 日起实施);
19、《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20、《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 941-2018),环办 [2018]14 号;
21、《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年版);
22、关于印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0]113 号,2010 年9月28 日起实施);
23、《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13 号,
2007 年2月28 日起实施);
24、《陕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2011 年10 月15 日起施行;
25、《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部令第
32 号,2015 年3月1日起施行);
26、《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 HJ 589-2010)(2011 年1月1日起施行);
1.2.2 其它参考资料
1、 《陕西汇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50 万件光伏硅片切片机导 向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18 年7月);
陕西汇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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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咸阳市秦都区发展改革局以咸秦发改[2018]83 号 关于陕西汇 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50 万件光伏硅片切片机导向轮建设项目备 案的通知 ;
3、 《陕西汇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50 万件光伏硅片切片机导 向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 年9月);
4、 咸阳市环境保护局秦都分局咸环秦函[2018]237 号 关于陕西汇 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50 万件光伏硅片切片机导向轮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1.3 事件分级 针对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危害程度、影响范围、控 制事态的能力以及需要调动的应急资源, 将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 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 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四级. Ⅰ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
1、 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
30 人以上死亡或
100 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
5 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 亿元以上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 灭绝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 中断的;
陕西汇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5
6、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 后果的;
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
3 人以上急性死亡的;
放射 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事件. Ⅱ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
1 万人以上
5 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2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 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
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 导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