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3-05-04 |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公司 或 公司 )主要业务集中在新疆 喀什地区的喀什市、疏勒县和疏附县,在经营过程中存在受业务地区人口规模和经济发展 水平限制的风险,未来业务增长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A 股股票价格近期涨幅较大,4月9日、10日和11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 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公司股票换手率较高, 连续
3 个交易日换手率累计达 156.95%.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市盈率水平较高,截至2018年4月11日,公司静态市盈率为55.03,滚动市盈率 为73.55,市盈率水平显著高于燃气行业市盈率.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 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属于公用事业行业,外部行业政策、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生产经营不 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概念炒作风险,理性投资.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征询,确认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 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A股股票价格于4月9日、10日和11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 计达到20%,根据 《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为保 证信息披露公平,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4月12日开市时起停 牌,就相关情况进行核查.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 一)经公司自查,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影 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 二)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 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 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 等.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价格近期涨幅较大,换手率较高,市盈率水平显著高于燃气行业市盈率.现公 司再次提醒投资者,在投资本公司股票时可能因股价波动而遭受损失,敬请各位投资者关 注公告中披露的相关风险提示,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公司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 一)天然气定价体制所导致的上下游价格变动风险 公司天然气上下游价格均受到较为严格的管制,公司向下游转移成本的能力受到一定 限制. 如果未来公司上游天然气采购价格因国家发改委调整门站环节指导价等原因而提 高,而各地地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未及时调整下游销售价格,或下游销售价格提高幅度小 于上游采购价格提高幅度,则将导致公司毛利空间缩小,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产生不利影响. ( 二)气源稳定性风险 如果未来上游供气企业在天然气调配平衡中因政策或其他因素不能满足本公司的用 气需求,将对本公司的业务经营以及募集资金项目发挥预期效益产生较大影响. ( 三)受业务地区人口规模和经济发展水平限制的风险 天然气消费量与消费增长速度与当地人口规模和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公司主要业 务集中在新疆喀什地区的喀什市、疏勒县和疏附县,若今后上述地区的人口及经济规模不 能持续增长,将不利于本公司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 ( 四)特许经营权风险 如果特许经营权到期后,公司未能满足展期条件,且也未能在授权部门组织的招标中 中标,则届时公司会丧失在传统经营区域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