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夸张的诗人 | 2013-05-06 |
31 ? 注意「公开考试委员会」共有16 名成员如下:(1) 由「考评局委员会」(考评局最高决策议会)委任的成员:?「考评局委员会」副主席(主席);
?6位大专界成员;
?1位「考评局委员会」内的教育局委员或其代表;
?3位中学校长;
及?3位中学教师.(2) 当然委员:?考评局公开考试总监(副主席).?考评局秘书长就「公开考试委员会」的决定提出上诉考生若对「公开考试委员会」的决定有异议,而又具备充分理蛐碌闹っ魑募С制淅,可於成绩发放后5历日内提出上诉覆核申请,有关个案将由独立的「上诉覆核委员会」处理(请参阅
第六章第4部分).32 特殊事故的处理方法 4. 考生在考试期间生病 虽然笔试或实习考试不设补考,但考评局会尽量协助病情严重的考生,有关安排如下:留院治疗的考生?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在医院应试:?必须先取得到主诊医生书面同意,证实考生身体状况适宜应考;
?考生或其代表须於有关科目考试前最少24 小时携同授权书及有关证明文件到考评局申请. 病情严重的考生?若考生病情严重而不能应考,本局可(1) (2) 考虑根每忌妒谴蜗愀壑醒钠究际砸延贾豢颇康牟糠吱M卷别表现评估其科目成绩(只适用於已应考有关科目至少一卷笔试的考生);
或当上述的评估方法不适用时,考虑发给科目评审成绩.评审成绩是根每忌肫淙锻г谛D诟每瞥杉叭锻г谑谴蜗愀壑醒钠究际愿每瓶际灾锌蓟竦某杉ㄗ鞅冉隙蓝.科目评审成绩-只限颁发予经学校校长推荐的学校考生;
-只限甲类科目第
2、3 及4等级( 若考生经评审后的科目成绩在第2等级以下,则不获发科目评审成绩).科目评审成绩会适当注明於考生的证书上.?申请程序:?必须於考试前致电考评局备案,并应立即找注册医生诊治及取得医生证明书正本证实该考生所患何病及不能应试的时期;
?必须於考试日后起计21 历日内向考评局秘书长书面申请(学校考生须附有校长支持其申请的函件),并附有关医生证明书正本.?校方须提供该考生的校内结业考试成绩,并提交信件确认该考生已完成中六课程.?考生若患上高度传染性疾病(例如:麻疹或水痘等),则不应往试场应试.在符合成绩评估或评审成绩的情况下,考生须按上述程序向考评局提出申请.?考生在试场内病倒,不能继续考试,并希望申请特别处理,必须於考试日后起计21 历日内以书面向考评局提出(学校考生亦须附有校长支持其申请的函件),并附有关医生证明书正本.考生须按上述程序向考评局提出申请,因试场主任并不能代考生向考评局提出申请.於截止日期后递交的申请将不获处理.其他情况?考生遇上一些罕见或不可预计的事件,如考生被困升降机、遇上交通意外、代表香港参与国际性活动、或家中发生不幸事件如直系亲属去世等,以致不能应考,可向考评局申请特别处理,但须提交有关证明文件.?考生因考试紧张而导致不适或轻微抱恙,将不获处理.此类考生毋须於考试当天致电考评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