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 2013-05-13 |
2 号) 基金管理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证财通中国可持续发展
100 (ECPI ESG)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
2 重要提示 中证财通中国可持续发展100(ECPI ESG)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 简称 本基金 )的募集申请已于2013年1月31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3】
100 号文核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3月22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于2017年4月14 日,增设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份额,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名称及有关条款亦做 相应变更.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 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 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 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估值风险、流 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和其他风险等.本基金是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属 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 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 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 风险.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 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 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 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 中证财通中国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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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9月2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 截止日为2018年6月30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中证财通中国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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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本基金管理人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5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