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2013-05-22

4 来重大负面影响.各地要进一步强化节能、环保、土地、安全等 指标的约束作用, 探索在特定区域内以工业增加值能耗指标来控 制新增耗能项目的机制. 贯彻落实苏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 审查实施办法,严格项目能评制度,对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建材、 石化、 化工等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实行能耗等量或减量置换, 实施节能量交易机制.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通 过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同时, 加强项目节能审查后期监督管理, 实施节能验收和专项督查.

(四)加强企业节能管理.贯彻落实国家重点用能单位 百 千万 行动工作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原则,落 实各级节能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主体责任和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 主体责任.重点用能单位要落实能耗控制目标和节能工作措施, 实施用能预算管理.推进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开展 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管理及计量数据使用情况审查.进一步 完善能源计量体系,通过指导、监管、奖惩等措施,推动企业能 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提高企业用能管理,实现管理节能.深入 开展工业领域能效领跑者行动、 能效之星 培育活动,探索开展 节能自愿承诺活动,推动企业能效水平不断提升.严格执行能源 利用状况报告、能源管理岗位和能源管理负责人等制度.

(五) 实施节能重点工程. 围绕黑色金属、 有色金属、 建材、 化工、 纺织、 电力等重点行业, 通过政策引导, 推动节能从局部、 单体节能向全流程、系统节能转变提升,组织实施余热余气余压 利用、能量系统优化、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合同能源管理推进、 节能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等节能重点工程, 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

5 率.分类整治燃煤锅炉,实施锅炉燃料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加强 电力需求侧管理,推进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淘汰落后低效 用电设备.

(六)推进非工领域节能.建筑领域:严格执行《江苏省绿 色建筑发展条例》 和《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GJ32/J 173, 实施建筑能效提升行动, 开展建筑节能 75%和超低能耗被动式绿 色建筑试点示范, 探索本地区适宜的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技术路 线及政策推广制度.进一步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深 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交通领域: 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推广甩挂运输、 互联网+物流 等先进组织模式,提高物流效率,降低车辆空驶 率.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倡导绿色出行,加快推进公交线网优化 调整工作.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不断优化公交行业能源消费结 构,加快公交车辆提档升级. 公共机构领域:发挥率先示范作用,公共机构新建建筑率先 普及绿色建筑,率先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率先实现新购公务 用车普及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率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环保 等绿色产品、设备.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鼓励 公共机构开展用能专业化委托管理. 实施公共机构节能试点示范, 积极创建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倡导公共机构在空调、照明、电 梯使用和出行等方面自觉践行绿色低碳模式,做出模范表率. 商贸流通领域:建立绿色节能低碳运营管理流程和机制,加 快淘汰落后用能设备,实施照明、制冷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贯 彻绿色商场标准,开展绿色商场示范,设置绿色产品专柜,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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