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 2013-05-22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山路综合整治项目景观绿化提升工程 (景观 工程) 、 中山路 (机场路至世纪大道) 综合整治工程 10#、 11#地 块售卖亭采购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 批〔2014〕
161 号批准建设, 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 限公司、 宁波市产城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宏润建设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 司, 建设资金来自中山路街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项 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售卖 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西起机场路, 东至世纪大道. 2.2招标规模: /. 2.3招标控制价: 15084104元. 2.4工期要求: 满足总包进度需要. 2.5 招标范围: 中山路综合整治项目景观绿化提升工程 (景 观工程) 、 中山路 (机场路至世纪大道) 综合整治工程 10#、 11# 地块售卖亭的制作、 安装、 调试、 验收通过、 售后服务及保修等. 2.6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 一次性验收合格, 且达到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技术要求. 2.8安全要求: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投标产品供货 能力的供应商材料设备. 3.1.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 (投标人须拟派项目负责人) . 3.2其他要求: 3.2.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 (不良行 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 国家、 浙江省、 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
3.2.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 被执行人. 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拟派项目负 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 (具体以开标当天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 , 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则否 决其投标. 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 无法恢复的, 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 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本 项目重新招标. 3.2.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宁波市人 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 (2014 年7月1日至今) 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 进入投标文件上传模块, 在项目负责人信息处自行添加项目负责人, 若投标人逾期 未添加的或未及时更新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等相关 信息的, 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添加的项 目负责人应与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委任书中的项目负责人 一致, 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异议截止时间: 2017年 9月 30日 9时 30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17 年9月18 日到
2017 年10 月11 日16 时 (以下载时间为准) , 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站 (http://www.bidding.gov.cn)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 (资格预审) 文件下载费用 300元. 注: 如招标文件资料费 (不包括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
100 元) 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请投标人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相关资料 (包括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及 账号等) 提供给招标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