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3-06-19 |
500 号701 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三路平安大厦招股说明书 1-1-1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2,000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
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7.89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07 年10 月22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的总股本 8,0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 持股份的流通限制 及股 东对所持股份自愿 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股东上海延华高科技有限公司和胡黎明承诺: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收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 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股东胡美珍、缪国庆、俞惠娟三个自然人将按照《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要求,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 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进行 转让.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在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 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 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保荐人 (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日期 二七年九月二十日 招股说明书 1-1-2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1、发行人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业务,人才竞争是市场竞争最重要的因素之 一.发行人经过近十年的业务积累,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构成发行人竞 争优势的重要基础.国内对该类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强,争夺日趋激烈,特别是同 类企业和外资企业的人才竞争策略,对发行人的人才优势形成威胁.发行人面临 人才引进、稳定和发展的风险.
2、发行人所从事的业务涉及通信技术、信息技术、控制技术和管理技术等 多个专业领域.技术的竞争是保持市场占有率持续增长的关键因素之一.国内企 业已充分认识到技术创新对企业生存的重要性,纷纷加大投入,这已成为市场竞 争的关键所在.发行人面临如何保持技术创新的可持续性发展的风险.
3、发行人的建筑智能工程业务已经成功从上海扩展到北京、天津、沈阳、 南京、杭州、武汉、济南等地.但总体上看,建筑智能化工程行业集中度较低, 招股说明书 1-1-3 同行业企业资金实力与规模普遍较小,竞争相对无序,公司虽然在上海市场业务 技术和市场领先,但尚未取得市场绝对优势.全国同行业公司在市场中均占据较 小份额,同发行人一样,亦在不断地提升技术管理水平和拓展市场.发行人如不 能保持高速增长,迅速做大做强,则面临行业内部竞争日趋激烈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