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2013-06-28
会计之友2007 年第9期下财会经纬准则研究基金项目: 湖南省教育厅科技处立项资助课题 《资产减值会计 新探》 ( 06C486) 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要】 新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 ―资产减值》 对企 业固定资产减值做出了新的规定, 本文通过实例对新准则在减值 方面的变化进行了说明, 以期对会计实务工作有所裨益.

一、 引言 新 《企业 会计 准则 第8号―― ―资产 减值》 与原《企 业会计制度》 相比, 最突出的不同是: 首先, 新准则限定了资产包括单项资产 和资产组, 规定资产组是指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 其产生 的现金流入应当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在单 项资产减值准备难以确定时, 应按相关资产组确定资产减值.其次, 引入了总部资产的概念, 总部资产是企业集团和事业部的资 产, 包括办公楼、 电子数据处理设备等资产, 其显著特征是难以脱 离其他资产或资产组产生独立的现金流入, 而且其账面价值难以 完全归属于某一资产组.同时, 新准则还规定, 对于诸如固定资产 的减值损失, 一经确认, 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基于新准则的 上述规定, 笔者针对企业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情况阐述其会计核 算实务操作的具体步骤, 以供同行参考.

二、 新准则下固定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 ( 一) 判断固定资产在会计期末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 资产减值的迹象是指可能导致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 价值的情况.判断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关系是企业 处理固定资产减值问题的开始, 这需要会计人员掌握资产减值的 职业判断标准.关于资产减值的标准, 新准则与旧准则区别不大. ( 二) 确定固定资产期末的可收回金额 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是指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 后的净额与预期从该资产的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现金 流量的现值两者中的较高者. 1.固定资产期末可收回金额的确定原则 (

1 ) 公允价值只能按资产的公允价值确认原则进行确定, 处 置费用包括与固定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 、 相关 税金 、 搬运 费以及为使用固定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2)企业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 使用 寿命 结束时 的处 置中 取得的现金流量的现值主要取决于该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 未来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和折现率的选 择;

(

3 ) 预计 使用寿 命 应以该项固定资产的尚可使 用寿 命为限 ;

(

4 ) 该 固定 资产 未来 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应当包括资产 持续 使用过 程中 预计 产生 的现 金流入、为实现资产持续使用 过程 中产 生的现 金流 入所 必需 的 预计现金流出以及资产使用寿 命结 束时, 处置资 产所 收到 或者 支付的净现金流量;

(

5 ) 折现率 应当 是一 个反 映当前 市场 货币 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 的税前 利率, 它是 企业 在购置 或投 资 资产时所要求的必要报酬率. 2.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算 (

1 ) 如果固定资产在其尚可使用年限内每年末带来的现金流 量相等且为A, 则固定资产未来的现金流量的现值为年金现值=A*PA ( n, r) .式中, A―― ―年金, n―― ―年限数, r―― ―折现率, PA ( n, r) ―― ―年金现值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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