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 2013-07-17 |
2017 年9月1日起至
2018 年12 月18 日). 6. 被告自愿承担于
2018 年12 月22 日前向原告支付货款本金人 民币
228121 元及利息 22666.01 元,共计人民币 250787.01 元(利息 自2017 年8月1日起至
2018 年12 月22 日). 7.被告自愿承担于
2018 年12 月23 日前向原告支付货款本金人 民币
210000 元及利息 18450.92 元,共计人民币 228405.92 元(利息 自2017 年10 月1日起至
2018 年12 月23 日). 8. 被告自愿承担于
2018 年12 月25 日前向原告支付货款本金人 公告编号:2018-032
4 /
5 民币
206000 元及利息 21835.29 元,共计人民币 227835.29 元(利息 自2017 年7月1日起至
2018 年12 月25 日). 9.原告于
2018 年6月15 日自行进账郑州比克电池有限公司开出 的商业承兑汇票(票号:24283132),原告在
2018 年6月25 日前收 到票据承兑款则对被告此商业承兑汇票(票号:24283132)300000 元 利息不予追究.原告在
2018 年6月25 日前未收到票据承兑款,则被 告自愿承担应于
2018 年6月26 日前向原告支付货款本金人民币
300000 元及利息 14372.88 元, 共计人民币 314372.88 元 (利息自
2017 年10 月1日起至
2018 年6月25 日). 10.被告自愿承担于
2018 年7月30 日前向原告支付货款本金人 民币 97449.3 元及利息 5278.48 元,共计人民币 102727.78 元(利息 自2017 年10 月1日起至
2018 年7月30 日).
(二)原告同意自法院调解成功后
1 个工作日内提交解除冻结被告公 司银行账户的申请.
(三) 双方同意本文件签署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原告将汇票 (票号为:
18206271、
26466079、
38585418、
37085403、
36282761、37539921) 背书给被告.
(四) 双方同意本文件签署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配合被告获取汇票 (票 号尾数后
8 位为:78345419)银行拒绝承兑的证明.
(五)原告因被告拖欠货款而预支的诉讼费(以法院实际收取为准) 及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六)若被告有一期未按上述约定期限还款的,原告可就剩余全部欠 公告编号:2018-032
5 /
5 款一次性申请强制执行, 除此之外, 被告需继续支付剩余欠款利息 (利 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 1.5 倍计算,自逾期付款之日 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且被告需另行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500000 元.
四、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无.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仲裁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之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公司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 讼, 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 将给公司经营带来积极正面的推动作用, 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诉讼、仲裁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案的调解,将有助于公司加快相关资金的回笼,减少公司坏 账准备金额,提高公司利润.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2018)粤0306 民初
10427 号《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民事 调解书》;
(二)(2018)粤0306 民初
10427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6月1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