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 2013-07-22 |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9) 豫0928 民初 34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被告郭栋立于本判决生效之 日起
10 日内偿还原告边东生借款
30000 元及利息 (自2014 年6月30日起至履行完毕之日止, 按月利率2%计息) .如果 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 应当依 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50元, 由 被告郭栋立负担.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 民事判决书, 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 可在公告期 满十五日内, 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 上诉于濮阳市中级 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在审理过程 中, 原告撤回对被告郭银成的起诉, 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9) 豫0928民初342号裁定书. 濮阳县人民法院公告 濮阳市天晨食品有限公司、 河南松山面业股份有限公司、 王 自先、 鲁俊彩、 孙香彩、 安松山、 安斐、 周帅民、 安松岭、 安殿 军: 本院受理原告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分行诉被告 濮阳市天晨食品有限公司、 河南松山面业股份有限公司、 王 自先、 鲁俊彩、 孙香彩、 安松山、 安斐、 周帅民、 安松岭、 安殿 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起 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 之日起, 满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 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 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7号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濮阳县人民法院公告 河南松山面业股份有限公司、 濮阳市达森门业有限公司、 孙 香彩、 安斐、 周帅民、 安松岭、 安殿军、 安志轩、 安松山、 张怀 勤: 本院受理原告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分行诉被告 河南松山面业股份有限公司、 濮阳市达森门业有限公司、 孙 香彩、 安斐、 周帅民、 安松岭、 安殿军、 安志轩、 安松山、 张怀 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起 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 之日起, 满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 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 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10 时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
7 号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 理, 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濮阳县人民法院公告 濮阳市清河面业有限公司、 河南松山面业股份有限公司、 张 海明、 黄风各、 孙香彩、 安松山、 安斐、 周帅民、 安殿军: 本院 受理原告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县支行诉被告濮阳市 清河面业有限公司、 河南松山面业股份有限公司、 张海明、 黄风各、 孙香彩、 安松山、 安斐、 周帅民、 安殿军金融借款合 同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 应诉 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 满60日即 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 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1时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7号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公告 葛文恒: 本院受理原告陈晓慧与你及被告雷锋确认合同无 效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 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