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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 1385―2017 有机化学品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mission standards for air pollutants of miscellaneous organic chemicals manufacturing
2017 -
01 -
10 发布
2017 -
03 -
01 实施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11/ 1385―2017 I 目次前言.II 引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大气污染物控制要求.3
5 监测.5
6 实施与监督.6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
7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工艺措施和管理要求
9 DB11/ 1385―2017 II 前言本标准为全文强制.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自标准实施之日起,北京市有机化学品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执行. 以石油馏分、天然气为原料生产有机化学品、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合成橡胶等的企业执行北京市 《炼油与石油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447-2015.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人民政府于
2016 年12 月29 日批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北京化学工业协会、中国轻工业清洁生产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李靖、李雪峰、马玉国、王靖、何丽娟、何万清、张伟、薛鹏丽、张建耕、 任培芳、闫磊、聂磊、周震. DB11/ 1385―2017 III 引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 动计划》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落实《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控制有机 化学品制造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 引导有机化学品制造业生产工艺和大气污染控制技术的发展方向, 改 善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DB11/ 1385―2017
1 有机化学品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有机化学品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有机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有机化学品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754-2011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表 G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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