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2013-08-10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 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 构.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见 投标人须知 .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在 投标人须 知 中所述投标截止期十五(15)天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如认为有必 要,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答 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投标截止期 15(十五)天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 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 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7.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并对其具 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 认;

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回复确认的,将视为默认接受. 7.3 为使供应商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 采购 岷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采购省级示范校项目所需部分设备及配套建设采购项目(第三包)二次 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3 - 代理机构可自行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和推迟开标时间.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编制的原则 8.1 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 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 容,不准有空项;

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 无 、 没有相应指标 等明确 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中留有空项的,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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