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2013-08-15

4 核算边界 4.1 概述 报告主体应以企业法人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运营的公共建筑为边界,核算和报告公 共建筑的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公共建筑单位(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其温室气体排放主要包括化石燃烧排放、购入和输 出的电力及热力产生的排放. GB/T XXXXX―XXXX

3 4.2 核算和报告范围 4.2.1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 公共建筑运营过程中使用的化石燃料在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排放. 4.2.2 购入的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 公共建筑运营单位(企业)购入的电力、热力对应的生产活动的二氧化碳排放. 4.2.3 输出的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 公共建筑运营单位(企业)输出的电力、热力对应的生产活动的二氧化碳排放.

5 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 5.1 核算步骤 报告主体进行单位(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的工作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a)识别排放源;

b)收集活动数据;

c)选择和获取排放因子数据;

d)分别计算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购入和输出的电力及热力所对应的排放量;

e)汇总计算单位(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 5.2 核算方法 5.2.1 概述 公共建筑运营单位(企业)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等于企业边界内所有的化石燃料燃烧排放 量、 购入电力和热力产生的排放量之和, 同时扣除输出的电力和热力对应的排放量, 按公式 (1) 计算. ……(1) 式中: ― 报告主体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

― 报告主体的化石燃料燃烧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

GB/T XXXXX―XXXX

4 ― 报告主体购入的电力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

― 报告主体购入的热力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

― 报告主体输出的电力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

― 报告主体输出的热力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 5.2.2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 5.2.2.1 计算公式 在公共建筑运营中,使用化石燃料,如实物煤、燃油等.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 放,按照公式(2)-(4)计算. 2) 式中: ― 核算和报告期内消耗的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单位为吨二氧化碳 (tCO2);

― 核算和报告期内消耗的第i种化石燃料的活动水平,单位为吉焦(GJ);

― 第i种化石燃料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单位为吨二氧化碳每吉焦(tCO2/GJ);

i ―化石燃料类型代号. 核算和报告期内消耗的第i种化石燃料的活动水平 按公式(3)计算. 3) 式中: ―核算和报告期内第i种化石燃料的平均低位发热量. 对固体或液体燃料, 单位为吉 焦每吨(GJ/t);

对气体燃料,单位为吉焦每万立方米(GJ/10

4 Nm

3 );

―核算和报告期内第i种化石燃料的净消耗量.对固体或液体燃料,单位为吨(t);

对气体燃料,单位为万标立方米(10

4 Nm

3 ). 化石燃料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按公式(4)计算. (4) GB/T XXXXX―XXXX

5 式中: ― 第i种化石燃料的单位热值含碳量,单位为吨碳每吉焦(tC/GJ);

― 第i种化石燃料的碳氧化率,单位为百分数(%). 5.2.2.2活动数据获取 根据核算和报告期内各种化石燃料消耗的计量数据来确定各种化石燃料的消耗量. 单位(企业)可选择采用本标准提供的化石燃料平均低位发热量数据(参见附录B表B.1). 具备条件的企业可开展实测,或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检测,也可采用与相关方结算凭证 中提供的检测值.如选择实测,检测应遵循G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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