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3-08-26 |
7 -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 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附公司
2017 年度或
2018 年 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个月 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出具营业执照即可).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附税款所属期为
2018 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缴纳的社保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出 具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河南省财政厅及招标代理机构有关招标的规定.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文件和豫财购[2016]15 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应提供招标文件发售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在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 用信息情况结果.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发售及开标信息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