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 2013-08-26 |
600763 证券简称: 通策医疗 编号: 临2011-037 通策医疗投资 通策医疗投资 通策医疗投资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关于 关于 关于控股 控股 控股 控股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房屋 房屋 房屋 房屋租赁 租赁 租赁 租赁的 的的的公告 公告 公告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 : : 为有效提高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 控股子公司昆明市口腔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口腔医院" )闲置楼房的利用 率,增加公司及昆明口腔医院营业收入,昆明口腔医院向云南优佳装饰设计工程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优佳装饰" )出租建筑面积为 5431.6 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经营办 公场所. 本次房屋租赁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房屋租赁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有效、合理利用公司资产,昆明口腔医院将昆口医院大楼第一层(部分)及第 五层至第十四层共计十层,建筑面积约 5431.6 平方米出租给云南优佳装饰,作为对方 经营办公场所.云南优佳装饰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昆明口腔医院无关联关系. 一一一
一、 、 、 、房屋租赁合同概述 房屋租赁合同概述 房屋租赁合同概述 房屋租赁合同概述
1、公司控股子公司昆明口腔医院与云南优佳装饰签署房屋租赁协议,将闲置的 昆口医院大楼第一层(部分)及第五层至第十四层共计十层,建筑面积约 5431.6 平 方米,云南优佳装饰将用该物业作为经营及办公用房;
2、房屋租赁期共壹拾伍年零肆个月,即从
2012 年2月1日起至
2027 年5月31 日止.
2
3、该租赁合同总租金共计人民币 51,673,861.00 元,即:2012 年2月1日起至
2015 年5月31 日止每年租金为人民币
310 万元;
2015 年2月1日起,每三年递增一 次租金,增幅为 5%.保证金为
50 万元人民币.
4、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在云南优佳装饰向昆明口腔医院支付首期 租金人民币
310 万元及
50 万元保证金的前提下,云南优佳装饰自
2012 年2月1日开 始接收承租单元进行装修使用.
5、云南优佳装饰遵守及履行租赁协议之条款及条件的前提下,昆明口腔医院同 意给予云南优佳装饰四个月的免租期:自2012 年2月1日起至
2012 年5月31 日止.
6、在租赁期内,若租金或云南优佳装饰按租赁协议所应支付之其它费用或其任 何部份未有依租赁协议指定方式及时间支付,则云南优佳装饰应按当年度租金总额的 0.1%按日支付滞纳金.
7、在租赁期届满时,同等条件下,云南优佳装饰具有优先续租权,但须提前一 年提出续租事项并经昆明口腔医院同意.
8、云南优佳装饰不得使用或允许或容忍承租单元用作云南优佳装饰名下办公室 与宾馆以外的任何其它用途.
9、在租赁期内,如昆明口腔医院大楼遇到政府规划拆迁,云南优佳装饰须积极 配合,须依昆明口腔医院通知按期搬离承租单元.
10、本租赁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经双方权力机构审议同意后生效. 二二二
二、为确保本次房屋租赁合同的正常履行,昆明口腔医院与云南优佳装饰法定代 表人刘根果同时签署本次房屋租赁合同的保证合同,刘根果愿意为云南优佳装饰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 三三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