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201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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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471) 重新委任主席董事会宣布下列重新委任本公司主席之事宜,自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九日起生效: 1.

林正弘先生辞任本公司主席,留任执行董事. 2. 黄秋智先生获重新委任为本公司主席. 林正弘先生亦已辞任本公司三间附属公司之主席兼董事职务,自二零零八年五 月十六日起生效. 佳邦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 「本公司」 ,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 「本集团」 ) 董事 ( 「董事」 ) 会(「董事会」 ) 宣布下列重新委任本公司主席之事宜,自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九 日起生效. 林正弘先生 ( 「林先生」 ) 辞任本公司主席 由於个人原因,林先生已辞任本公司主席一职,自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九日起生效. 林先生仍留任执行董事. 另外,林先生亦已由於个人原因辞任本公司三间附属公司 (即佳通科技 (苏州) 有 限公司、苏州佳茂科技有限公司及佳永电子 (苏州) 有限公司) 之主席兼董事职务, 自二零零八年五月十六日起生效. 黄秋智先生 ( 「黄先生」 ) 获重新委任为本公司主席 黄先生获重新委任为本公司主席,自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九日起生效.黄先生亦将 留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 ( 「行政总裁」 ) . 根愀哿辖灰姿邢薰 ( 「联交所」 ) 证券上市规则 ( 「上市规则」 ) 第十四章所 载企业管治常规守则 ( 「守则」 ) 之守则条文第A.2.1条,主席及行政总裁应予以区 分,不应由同一人担任.鉴於黄先生於本集团业务拥有丰富经验,且自二零零七 C

2 C 年加入本公司以来表现甚佳,特别是在为本公司日后发展寻求潜在新商机及制订 整体策略规划方面,董事认为黄先生担任本公司主席负责监督本公司经营将令本 公司受惠.董事会认为,该架构不会损害董事会与本集团管理层之权责平衡.董 事会将定期检讨此项安排之成效. 黄先生之详情如下: 黄先生,43岁,於财务及商业行业拥有十七年之丰富经验.彼之前曾於高盛、花 旗银行集团、巴黎百富勤、麦肯锡及GE工作,涉足重组、衍生工具、顾问及金融 管理领域.黄先生亦为Chi Capital Holdings Limited (香港一家专业从事合并及收 购以及私人权益之财务及投资顾问公司) 之董事.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黄先生於本公布日期前过去三年内并无其他重要职务或资历, 亦无於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 黄先生已於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四日与本公司订立一项服务协议,由二零零七年 五月一日起计,初步固定为期一年,可自动接续续期一年 (或可能同意的该等其 他日期) ,由其委任之当时现行年期届满直至其中一方以发出不少於三个月之书 面通知终止后翌日起计,至初步年期结束时或於此后任何时间届满.黄先生担任 执行董事,有权收取每年酬金12,000美元,并向本公司收取年薪120,000港元,董 事会可酌情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后作出不超过紧接其加薪前之15%之年度加幅. 黄先生之酬金已於参考其作为执行董事承担之责任及职责后予以厘定. 黄先生亦有权根裥槭杖∽们楣芾砘ê,有关花红乃参考其表现.本公司 之盈利能力及市场基准而厘定,惟就本公司任何财政年度应付予全体执行董事之 C

3 C 花红总额,不得超过於本公司该财政年度本集团之合并或综合经审核纯利 (除税 及少数股东权益,以及支付该等花红后,但未计非经常项目前) 之5%. 於本公布日期,按证券及期货条例 (香港法例第571章, 「证券及期货条例」 ) 第XV 部之涵义,黄先生被视为於102,450,000股本公司股份 ( 「股份」 ) (相当於本公司已 发行股本总额约8.20%) 中拥有权益.上述於股份中之权益包括本公司於二零零七 年一月二十四日授予黄先生之购股权,令黄先生有权根竟竟汗扇苹瞎 12,500,000股股份 (相当於本公司於本公布日期已发行股本总额约1%) .黄先生可 於由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四日起至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三日止期间内任何时间行 使上述购股权.除上述者外,黄先生并无於根と捌诨跆趵XV部所界定之 任何股份中拥有或被视为拥有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及黄先生已获重新委任为本公司主席 (自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九日 起生效) 外,黄先生与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或控股股东 (定义见上市 规则) 概无任何关系.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有关重新委任黄先生之其他事项须知会本公司股东,亦 无根鲜泄嬖虻13.51(2)条将予披露之其他资料. 於本公告刊发日期,董事会包括五名执行董事,为林正弘先生、徐中先生、黄联 聪先生、黄秋智先生及林仪婷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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