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 2013-09-07 |
2018 年12 月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 沈少智 (签字) 建设单位:汕头市铭利纸塑包装实业有限公司
电话:82499992 传真:87276392 邮编:515064 地址: 汕头市金平区马西中路
38 号新洲工业园
5 幢第
1 层东面及 第2层―1―表一 建设项目名称 汕头市铭利纸塑包装实业有限公司印刷品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汕头市铭利纸塑包装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 建设地点 汕头市金平区马西中路
38 号新洲工业园
5 幢第
1 层东面及第
2 层 主要产品名称 纸盒等印刷制品 设计生产能力 年产纸盒等印刷制品约
500 万个 实际生产能力 年产纸盒等印刷制品约
500 万个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2018-03 开工建设时间 2018-06 调试时间 2018-07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2018-08-25~2018-08-26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汕头市环境保护局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江西南风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潮州市潮安区烨源 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潮州市潮安区烨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投资总概算
200 万元 环保投资总概算
26 万元 比例 13% 实际总概算
200 万元 环保投资
26 万元 比例 13% 验收监测依据 (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 号, (2017 年);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 号,(2010 年修正本);
(3)《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八届人大常委会[1994]第57 号公告 (2012 年第四次修正版);
(4)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 [2017]4 号,(2017 年11 月20 日);
(5)生态环境部公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的公告,2018 年第
9 号(2018 年5月15 日);
(6)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 号(2017 年12 月31 日);
(7)《汕头市铭利纸塑包装实业有限公司印刷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江西南风 环保技术有限公司(2018 年03 月);
(8)汕头市环保技术中心《关于汕头市纸塑包装实业有限公司印刷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汕环技评〔2018〕86 号)(2018 年5月17 日);
(9)《汕头市铭利纸塑包装实业有限公司印刷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 汕头市环境保护局(2018 年6月19 日);
验收监测评价标 准、标号、级别、 限值
1、有组织废气:印刷废气中 VOCs(总VOCs)排放参照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 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DB44/ 815-2010)表2企业排气筒 VOCs 排放限值中的平版印刷 (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Ⅱ时段标准限值(VOCs(总VOCs)排 放浓度≤80mg/m3 ,排放速率≤0.
725kg/h),参照标准来源于环评.
2、无组织废气:颗粒物参照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 );
VOCs(总VOCs) 参照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即VOCs(总VOCs)排放浓度≤2.0mg/m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