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2013-09-15
2019 年鹰潭市龙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I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全体董事承诺 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本期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高新区管委会作为出资人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相关举借债务 由发行人作为独立法人负责偿还. 发行人承诺不存在高利融资的情形.

二、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期 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声明 主承销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关要求,对本期债 券发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投资提示

2019 年鹰潭市龙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II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 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 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募集说明 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 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2019 年鹰潭 市龙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2019 年鹰 潭市龙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和《2019 年鹰潭市 龙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账户与偿债资金专户监管协 议》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 提供未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 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的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19 年鹰潭市龙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二)发行总额:不超过 6.30 亿元人民币.

(三)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同时设 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

4、

5、

6、7 个计息年度末分

2019 年鹰潭市龙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III 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20%、20%、20%和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 金.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票面年利率为 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 Shibor 基准利率为发行公告日前

5 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 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 Shibor (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本期债券在存续 期内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并报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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