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学冬欧巴么么哒 | 2013-09-16 |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投资建设"背胶袋产能扩建项目" 、 "可变信息标生产 线建设项目" 、 "物流信息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以下统称"新项目" ) .新项目 的建设将坐落于河北元氏经济开发区(以下称"开发区" ) . 为建设新项目, 公司将购买土地并将与河北元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 《入区协议书》 、与华夏幸福(元氏)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署《项目合 作协议》 , .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众公司及 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的合并财务 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 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 以上, 且购买、 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 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致同审 字(2018) 第 公告编号:2018-033 110ZA3681 号 《审计报告》 , 截至 2017年12月31日, 公司总资产为277,315,202.03 元,净资产为 196,127,697.85 元,本次购买土地预计交易金额占总资产和净资产 的比例分别为 9.02%、12.75%. 因此,公司本次拟购买土地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购买土地建设新项目并签署< 入区协议书>与》的议案,并提请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需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二、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土地
2、交易标的类别:无形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石家庄市元氏县元氏大街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 不存在抵押、 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 不涉及诉讼、 仲裁事项,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定价情况 公司预估土地购买价格总计不超过 2,500 万元(最终价格以公司与政府土 公告编号:2018-033 地管理部门签署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土地出让合同尚未签订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土地出让合同尚未签订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项目建成后将极大提升公司产品生产、升级改造、新品研发等方面的能 力,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六、其他内容 新项目的投资建设尚处于规划阶段, 新增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尚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拟进行的投资建设总规模亦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