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gtbkwd | 2013-09-19 |
重要内容提示: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 预计公司
2017 年度经营业绩将实现扭亏为盈,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63,000 万元.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2 条规定,股票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的, 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 内, 发布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 发布两次风险提示公告.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暂停上市的原因 因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 公司股票于
2017 年4月19 日起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17 年度经审 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14.1.1 条第
(一)项等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能暂停公司 股票上市.
二、股票停牌及暂停上市安排 若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17 年年度报告 披露日起开始停牌,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股票停牌起始日后的十 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三、历次暂停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1月3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 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 临2018-003) ,
2018 年3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 被暂停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4).
四、其他提示说明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17 年度经营业绩将实现 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63,000 万元.公 司已于
2018 年1月30 日发布了《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 业绩预盈公告》和《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 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临 2018-002 和003 号公告). 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时间为
2018 年3月31 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若公司
2017 年度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值, 可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 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3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