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 2013-10-01 |
2005 年度的会计报表进行了 审计,并出具了《关于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 明》 .
现将该《说明》披露如下. 关于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接受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锅炉" )的委托,对东方锅炉
2005 年度的会计报表进 行了审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关于做好
2005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的相关规定,现对东方锅炉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会计处理 根据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东司人资[2005]110 号文件《关于对东方锅炉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04 年度工效挂钩新增效益工资额度的报告〉 的批复》及东司人资[2005]51 号文件《关于对
2004 年度工效挂钩清算结果的批 复》 , 应补提
2004 年度效益工资 53,797,800.00 元, 同时补提
2004 年度福利费、 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等 9,952,593.00 元,两项合计 63,750,393.00 元.因 上述批复时间滞后,造成东方锅炉无法在
2004 年进行会计处理. 东方锅炉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调减了
2004 年末的未分配利润 44,625,275.10 元和盈余公积 19,125,117.90 元,调增了
2004 年末应付工资 53,797,800.00 元、 应付福利费 7,531,692.00 元、 其他应付款 2,420,901.00 元;
同时
2005 年度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和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的上年同期数
1 也作了相应调整.
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理由
1、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两个文件批复的是
2004 年的工效工资,因此费 用归属期应为
2004 年度.
2、该项费用对
2004 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利润有重大影响,占2004 年度合 并会计报表净利润的 15.43%.
3、造成补计工资的原因主要是国资委对东方电气集团公司实行工效挂钩考 核办法,而东方电气集团公司对东方锅炉的工效挂钩指标必需在国资委对东方 电气集团公司的工效挂钩总指标明确后才能下达,而该指标需在集团公司的年 度决算批复后才能明确,因此导致东方锅炉在
2004 年度时对应计提的工资指标 估计不足,具体金额难于确认.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我们在审计中进行了重点审查,并与东方电气集团公 司取得了联系,专门询问了上述情况在
2005 年及以后年度是否仍然存在,得到 的答复是以后年度不会发生上述情况,并取得了国务院国资委国资发[2005]303 号《关于做好
2005 年度中央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工作的通知》文件. 经对相关资料进行的分析判断,我们认为上述事项性质上为以前期间发生的重 大会计差错,东方锅炉对上述事项作为重大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规定. 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事项.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根据实际控制人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东司人 资[2005]110 号" 《关于对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