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2013-10-09

10 月底前, 县普查机构配合市普查机构完成普查公报, 按程序报批后发布.

2019 年底前,县普查机构配合市普查机构完成普查成果分析、总结,实现普查成果在各成 员单位内部共享.组织开展评比表彰等工作

(三) 、其他要求: (1) 成果形式与数量: 包括资料汇编、 成果报告等 (纸质或电子文件两种形式) , 具体数量按照项目检查、验收、汇交、归档的要求. (2)项目的质量检查与验收办法:按照合同书、招标文件和询标记录情况相关 文件进行. (3)安全责任:成交人应落实相关安全措施,外业期间发生的人身意外安全事 故一切由成交人自行负责,与招标人无关. (4)保密承诺:成交人应承诺保守资料机密,同时签订保密合同;

项目组成员 不得将调查数据和视频图像用与合同无关的用途;

若调查数据和视频图像等外泄引起 媒体曝光造成招标人被动将要求投标人解聘其泄密当事人,投标人承担其全部损失,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项目负责人、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组长)必须具有环保部注册类环评工程师或环保工程师证书且具 有中级以上职称. 投标人中标后,本项目中标人需要招聘大约 200-300 人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 完成本项目工作. 普查员基本要求: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了解环保知识;

责任心强,工 作认真细致;

熟悉当地基本情况;

具有较强沟通能力;

具备较强法治意识、保密意识 和安全意识;

身体健康;

并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及移动设备的操作水平及操作能力. 普查指导员基本要求:除应具备普查员基本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大专及 ―

6 ― 以上文化程度,熟悉环保知识;

具有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经历;

具有一定的社会工作经 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普查指导员配备数量比例:原则上每

10 名普查员配备

1 名普查指导员. 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需要与中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6)项目承包方式及报价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投标人应根据项目内容要求,根据本项目特点和 企业条件确定投标报价,总报价须包括完成本项目的人工费、办公费用、材料费、设 备费、交通费、项目报告的各项费用及成果鉴定验收会议发生的费用等服务所需一切 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全部费用已包含在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报价中. 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本项目的总报价中. (7)服务期:从2018 年6月开始至

2019 年12 月完成整个普查活动(或以省、 市要求时间为准) .服务期内需

8 人常驻滨州市邹平县环境保护局普查办公室办公, 招标人将对

8 人进行考勤管理,常驻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项目组成员(专职人员、正 常缴纳社保) .服务期内常驻

8 人和项目组成员及其他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等所有参 与项目人员费用(吃、住、行等)均由中标单位承担,投标人报价时需要综合考虑. (8)项目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山东省、滨州市主管部门普查要求及《全国污 染源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 (国发〔2016〕59 号)文件要求. (9)中标人所用办公设备(笔记本电脑、扫描仪、打印机、移动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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