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 2013-10-10 |
2012 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重点支持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 辽教发[2012]108 号 省内有关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和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 共同印发的《 "十二五"期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与质量提高工程的实施意见》 精神,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2 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重点支持专 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辽教办发[2012]98 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
2012 年度辽宁省普通 高等学校本科重点支持专业申报工作,经学校择优限额推荐,我厅组织初审、网上公示和专 家评审,现批准
50 个本科专业启动重点建设工作(名单见附件 1) .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重点支持专业建设工作是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加快培养相关专 业高素质人才,提升专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贡献率的重要举措.各高校和专业负责人 要充分认识重点支持专业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重点支持专业建设工作,要根据战 略性新兴产业、辽宁工业产业集群和县域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建设教学能力特别是实践教 学能力较强的专业教学团队;
不断优化课程设置,更新完善教学内容,加强协同开发,建设 优质教学资源和满足专业教学需要的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和实践教学共享平台;
建立健全 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的教学管理制度.
二、本科重点支持专业建设周期一般为
2 年,重点支持专业要填写《辽宁省普通高等学 校本科重点支持专业建设任务书》 (附件 2,以下简称《任务书》 ) ,并报我厅备案.备案后, 重点支持专业要按照《任务书》开展建设工作,我厅将根据《任务书》进行中期检查和验收.
三、重点支持专业所在学校应在学校网站设立专栏,对外公布重点支持专业的建设方案 和进展情况等相关信息,加强对建设成果的宣传推广.网站专栏的建设、运行和维护情况将 作为中期检查和验收的内容与依据.
四、各重点支持专业请于
2012 年7月16 日前,将《任务书》一式
2 份邮寄至辽宁省教 育厅高等教育处.邮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 46-1 号,邮编:110032.同时发送电 子文档至 [email protected],联系
电话:024-86896698. 附件: 1.2012 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重点支持专业名单 2.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重点支持专业建设任务书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
2012 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重点支持专业确定名单 编号 推荐学校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负责人 ZD201201 辽宁大学 制药工程
081102 陈长兰 ZD201202 辽宁大学 金融学
020104 赫国胜 ZD201203 大连理工大学 物流管理 110210W 张令荣 ZD201204 大连理工大学 海洋资源开发技术 081303S 王永学 ZD201205 沈阳工业大学 功能材料 080215s 张爱玲 ZD201206 沈阳工业大学 电子信息工程
080603 刘丽钧 ZD201207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热能与动力工程
080501 徐让书 ZD201208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电子信息工程
080603 李玉峰 ZD201209 沈阳理工大学 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209W 杨云川 ZD201210 东北大学 热能与动力工程
080702 蔡九菊 ZD201211 东北大学 电子信息工程
080603 张石 ZD201212 辽宁科技大学 化学工程与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