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 2019-08-03 |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在中发
9 号文件及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框架下,建 立有效竞争的市场体系,优化能源资源配置. 向社会资本放开 售电业务,多途径培育售电侧市场竞争主体,使用户拥有选 择权,提升售电服务质量和用户用能水平.向符合条件的市 场主体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鼓励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发展 配电业务,促进配电网建设发展和提高配电网运营效率.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方向. 培育售电业务主体、 增量配电业务主体, 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完善电力市场运行机制,发挥市场在 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参与售 电市场. 坚持安全高效.落实电网供电安全的保底责任,优先开 放能效高、排放低、节水型的发电企业,以及单位能耗、环 保排放符合国家标准、产业政策的用户参与交易.
2 坚持改革创新.建立以注册服务代替行政许可的售电业 务市场准入机制.整合互联网、分布式发电、智能电网等新 兴技术,向用户提供智能综合能源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水 平. 完善监管机制.建立规范的购售电交易机制和完善的监 管组织体系,保证电力市场公平开放,对市场主体和电网输 配等自然垄断环节严格监管.
二、实施路径 有序放开售电业务,鼓励社会资本成立售电公司开展售 电业务.选择条件适宜的区域向社会资本放开增量配电业 务,培育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允许用户自由选择 售电公司进行交易或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不参与交易的用 户,由电网企业提供保底服务并执行政府定价.
三、售电侧主体及其业务
(一)电网企业 电网企业是指拥有输电网、配电网运营权,承担其供电 营业区保底供电服务的企业,履行确保居民、农业、重要公 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用电的基本责任.电网企业对供电营 业区内的各类用户提供电力普遍服务,保障基本供电;
无歧 视地向市场主体及其用户提供报装、计量、抄表、维修、收 费等各类供电服务;
保障电网公平无歧视开放,向市场主体 提供输配电服务,公开输配电网络的可用容量和实际使用容 量等信息;
在保证电网安全运行的前提下,按照有关规定收
3 购分布式电源发电;
受委托承担供电营业区内的有关电力统 计工作;
按规定向交易主体收取输配电费用(含线损和交叉 补贴) ,代国家收取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按照交易中心出具 的结算依据,承担市场主体的电费结算责任,保障交易电费 资金安全. 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绝对控股的,即拥有配电网运 营权,同时拥有供电营业区内与电网企业相同的权利,并履 行相同的责任和义务.
(二)售电公司 售电公司分三类,第一类是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第二 类是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 司.第三类是独立的售电公司,不拥有配电网运营权,不承 担保底供电服务. 售电公司以服务用户为核心,以经济、优质、安全、环 保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 约束.鼓励售电公司提供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和用电咨 询等增值服务.同一供电营业区内可以有多个售电公司,但 只能有一家公司拥有该配电网经营权,并提供保底供电服 务.同一售电公司可在多个供电营业区内售电. 发电公司及其他社会资本均可投资成立售电公司.拥有 分布式电源的用户,供水、供气、供热、发电公司等公共服 务行业,节能服务公司等在工商部门申请业务范围增项的, 均可从事市场化售电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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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户 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电力用户,可以直接与发电公司交 易,也可以自主选择与售电公司交易,或选择不参与市场交 易.
四、售电公司的管理
(一)准入条件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工商注册,具 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产要求: (1)资产总额在
2 千万元至
1 亿元人民币的,可以从 事年售电量
6 至30 亿千瓦时的售电业务. (2)资产总额在
1 亿元至
2 亿元人民币的,可以从事 年售电量
30 至60 亿千瓦时的售电业务. (3)资产总额在
2 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不限制其售电 量. (4)拥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其注册资本不低于 其总资产的 20%. 3.拥有与申请的售电规模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设备、 经营场所,以及具有掌握电力系统基本技术经济特征的相关 专职专业人员. 4.拥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应取得电力业务许可 证(供电类) .
(二)准入程序
5 1.符合准入条件的售电公司可自主选择电力交易机构 注册,获取交易资格. 2.售电公司办理注册时,应按固定格式签署信用承诺 书,并向电力交易机构提交以下资料:营业执照、法人代表、 资产证明、从业人员、经营场所和设备等基本信息和银行账 户、售电范围等交易信息. 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还需提供配电网电压等 级、供电范围、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等相关资料. 3.接受注册后,电力交易机构应通过 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等政府指定网站,将售电公司满 足准入条件的信息、材料和信用承诺书向社会公示,公示期 为1个月. 4.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售电公司,注册手续自动生效. 电力交易机构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售电公司纳入自主交易 市场主体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5.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的售电公司,暂不纳入自主交易 市场主体目录,在交易机构的注册暂不生效,售电公司可自 愿提交补充材料并申请再次公示;
经两次公示仍存在异议 的,由省发展改革委或华北能源监管局核实处理. 6.电力交易机构按月汇总售电公司注册情况向华北能 源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和政府引入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备 案, 并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和电力交易平台网站向社会公布. 7.售电公司注册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
6 相应的电力交易机构申请变更.业务范围、公司股东等有重 大变化的,售电公司应再次予以承诺、公示.
(三)退出程序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强制退出市场并注销注册: 一是隐瞒有关情况或者以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等方式违法违 规进入市场,且拒不整改的;
二是严重违反市场交易规则, 且拒不整改的;
三是依法被撤销、解散,依法宣告破产、歇 业的;
四是企业违反信用承诺且拒不整改或信用评级降低为 不适合继续参与市场交易的;
五是被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依 法依规对其他领域失信行为做出处理,并被纳入严重失信主 体 黑名单 的;
六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售电公司被强制退出,其所有已签订的但尚未履行 的购售电合同由省发展改革委征求合同购售电各方意愿,通 过电力市场交易平台转让给其他售电公司或交由电网公司 保底供电,并处理好其他相关事宜. 3.售电公司自愿退出售电市场的,应提前30个工作日 向相应的电力交易机构提交退出申请.申请退出之前应将所 有已签订的购售电合同履行完毕或转让,并处理好相关事 宜. 4.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申请自愿退出时,应 妥善处置配电资产.若无其他公司承担该地区配电业务,由 电网公司接收并提供保底供电服务. 5.电力交易机构收到售电公司自愿退出市场的申请后,
7 应通过 信用中国 等政府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10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方可办理退出市场手续.省发展改革委 在确认售电公司符合强制退出条件后,应通过 信用中国 等 政府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 方可对该售电公司实施强制退出. 6.电力交易机构应及时将强制退出和自愿退出且公示 期满无异议的售电公司从自主交易市场主体目录中删除,同 时注销市场交易注册,向华北能源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和 政府引入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备案,并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和 电力交易平台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增量配网的投资和运营 鼓励社会资本有序投资、运营增量配网.社会投资方与 当地政府签署配网投资意向后,可向省发展改革委申请增量 配网投资业务.获得批复后,由投资方组织成立拥有配电网 经营权的售电公司(以下简称配售电企业) .配售电企业与 当地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并按当地配网规划开展区域内 的配电网建设.对于历史形成的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和冀北 电力有限公司以外的存量配电资产,视同增量配电业务,并 按实际电网覆盖范围确定配电区范围. 当地政府要加强配网统筹规划,增强规划的透明度和公 众参与度,配网建设必须严格按照规划有序组织实施.配售 电企业要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