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3-11-01 |
四、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一) 收购标的 受让方的收购标的为转让方拥有的目标公司 100%股权及其所包含的股东权 益.
(二)转让价款
1、转让价格以目标公司
2015 年9月30 日净资产为依据,目标公司
2015 年9月30 日净资产为人民币 35,205,964.1 元.
2、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 上述股权的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 3520.6 万元 (大写:叁仟伍佰贰拾万零陆仟元整). 转让价指转让股份的购买价,包括转让股份所包含的各种股东权益.该等股 东权益指依附于转让股份的所有现时和潜在的权益, 包括目标公司所拥有的全部 动产和不动产、有形和无形资产(包含各种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商标权、商业 秘密等)所代表之利益.
(三)支付方式
1、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10 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首期股权转让款
1500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转让方收到受让方此 款3个日内,按本合同约定,配合目标公司完成将股权全部转让给受让方并办理 完毕股权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所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工作, 并按本合同第五条 约定与受让方完成所有交接工作.
2、转让方同意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3 个月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剩余股 权转让款人民币 2020.6 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零贰拾万零陆仟元整)至转让 方指定账户.
(四) 违约责任
1、转让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股权变更义务,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或转让方所做的保证和承诺,受让方可选择本合同继续履行或解除本合同,并按 股权转让总价款的 10%向转让方收取违约金.
2、受让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或受让方所作的保证和承诺,转让方可选择本合同继续履行或解除本合同,并按 股权转让总价款的 10%向受让方收取违约金.
五、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差生关联交易.出售资产所得款项的用途主要用于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出售资产的目的 为了调整公司的产业结构,聚焦主营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公司全 资子公司中天能源将其拥有的嘉兴力讯 100%的股权出让.本次交易按照净资产 转让,因此该项交易不产生损益,对当期经营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但对于公司 未来产业的战略整合将产生积极影响.
2、本次交易将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公司不存在为该子公司提 供担保、委托该子公司理财,该子公司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11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