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2013-11-03

2、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 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届时由基金管理 人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决定并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 《 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zs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067-990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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