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3-11-08 |
(一)发行人承诺,当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 资产时,应当在
5 日内召开董事会、25 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 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并履行 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本公司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所 规定的相关程序并取得所需的相关批准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 案的实施.主要的稳定股价措施包括: (1)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 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 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回购公司股票. (2)要求控股股东及时任公司董事(独立董 事除外)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以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并明确增 持的金额和期间. (3)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经董事会、股东大 会审议同意,通过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4)通过削减开支、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暂停股权激励计划等方式提升公 司业绩、稳定公司股价.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 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 出的稳定股价承诺,并要求其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承诺提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当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积极配 合并保证发行人按照要求制定并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应在不迟于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后的
5 个交易日内,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 价具体方案,积极采取下述措施以稳定发行人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 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1)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 下,按照公司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间,通过交易所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增持公司股票.购买所增持股票 的总金额不低于其上年度初至董事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日期间,从公 司获取的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 50%. (2)除因继承、被强制执行或上市公司重 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停止条件外,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 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除经股东大会非关 联股东同意外,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 条件时,不因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内不再作为控 股股东等情形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 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1-1-7
(三)当触发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承诺,其应积极配合发行人启动稳定股价预案,如因稳定公司股价之目的而触 发公司股份回购的义务时,本人应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股份回购方案 时以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拥有的表决票数全部投赞成票.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 外) 、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不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后的
5 个交 易日内,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积极采取下述措施: (1) 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发行人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 的增持金额和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 式增持公司股票.购买所增持股票的总金额不低于其上年度初至董事会审议通 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日期间,从公司获取的税后薪酬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 50%. (2)除因继承、被强制执行或上市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前述股 价稳定措施的停止条件外,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 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除经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外,不由公司回购其 持有的股份.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该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 高级管理人员不因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内职务变 更、离职等情形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