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 2013-12-09 |
本公司于
2011 年7月22 日披露《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沧州大化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重组方案调整的提示性公告》(2011-12 号),提示"农化总公司与沧州市国 资委正在就调整对大化集团的重组方案进行协商,调整后重组方案将保持农化总公司 对大化集团的持股比例不变,并按照《公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定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 公司接到大化集团的通知,农化总公司与沧州市国资委已就调整对大化集团的重 组方案达成了一致意见,并于近日签署了《关于河北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 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 ,根据补充协议,农化总公司与沧州市国资委重新调整各自根 据增资扩股方案分别持有的大化集团的股权比例,调整后农化总公司持有大化集团 49%的股权,沧州市国资委持有大化集团 51%的股权.
2011 年8月30 日, 根据重组方案的安排, 农化总公司与沧州市国资委签署了 《沧 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书》 . 协议约定, 沧州市国资委以
2011 年7月31 日为基准日无偿向农化总公司划转其持有的大化集团 2%的股权,股权划转 后沧州市国资委持有大化集团 49%的股权、农化总公司持有大化集团 51%的股权. 上述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行为尚需经过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同意;
由于大化集团为 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上述股权划转构成了上市公 司间接收购,农化总公司将按照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报送豁免要约收购的申请. 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是上述股权划转生效的前提条件.对该事项 的进一步进展情况,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规定, 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 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