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 2013-12-09 |
2006 年1月18 日,沧州市人民政府与中国化工集团公司签署了《关于建设中国化 工沧州产业基地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协议的大致内容如下: 1. 双方同意中国化工以增资扩股的形式,出资控股沧州大化集团 60%的股权. 2. 中国化工与沧州大化集团合作后,到2011 年要完成投资
72 亿元. 3. 以沧州大化的建设发展为平台, 共同致力于中国化工沧州化工产业基地的建设. 4. 为保证中国化工沧州化工产业基地建设的顺利进行,沧州市与中国化工成立由 双方高层领导参加的协调领导小组,协商解决建设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河北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也是沧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 持有本公司 68.35%的股权.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控股沧州大 化集团将构成对本公司的收购,该框架协议签署后,协议双方还要具体研究深入合作的 事宜,包括进一步的《增资扩股协议》 .若签署《增资扩股协议》且增资扩股实施后, 沧州大化集团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地以及纳税渠道均不改变.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该控制收购行为需要履行相应的表决或审批程序,其中包 括中国证监会的审核批准.公司董事会将关注事件进展,并及时批露. 特此公告. 河北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 年2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