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 2013-12-14 |
2015 年8月3日,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鞍山中院" )作 出鞍民三破字第 2-8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合成" 、 "公司" )重整计划,并终止鞍山合成重整 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8月4日披露 《关于法院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 (编号: 2015-22) . 根据重整计划以及《破产法》的有关规定,管理人委托辽宁中信拍卖 有限公司、辽宁金茂拍卖有限公司于
2015 年8月19 日在鞍山市国贸大厦 十层拍卖厅对鞍山合成的资产进行拍卖,拍卖情况详见
2015 年8月20 日 披露的《关于重整计划执行进展情况的公告》 (编号:2015-25) ,本次拍卖 中,资产包
3 因报名人数未达法定人数,宣告流拍.
2015 年8月27 日,辽宁中信拍卖有限公司、辽宁金茂拍卖有限公司 联合对鞍山合成资产进行第二次拍卖,拍卖情况详见
2015 年8月28 日披露 的关于重整计划执行进展情况的公告》 (编号:2015-27) ,本次拍卖中,拍 卖资产因报名人数未达法定人数,宣告流拍.
2015 年8月28 日,辽宁中信拍卖有限公司、辽宁金茂拍卖有限公司 在《千山晚报》刊登了鞍山合成资产第三次拍卖的信息.现就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辽宁中信拍卖有限公司和辽宁金茂拍卖有限公司联合于
2015 年9月7日9:
30 时在鞍山市国贸大厦
10 层拍卖厅对鞍山合成的以下资产包进行公 开拍卖: 鞍山合成的房屋建筑物共
22 项(包括车间、变电所、厂部办公室等)、 构筑物约
9 项(包括厂区围栏、路面等) 、机器设备共
3 台(包括电脑、复 印机、叉车) 、林肯车一辆,西柳摊床一个,保证金
200 万元.本次拍卖为 第三次拍卖,第一次流拍保留价为 5,879,240 元,第二次流拍保留价为 4,703,392 元. 特别说明:
1、上述标的起拍价及保留价于拍卖会现场公布.
2、标的以现状拍卖,潜在瑕疵和风险由竞买人自行了解查验,委托人 及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 与本拍卖资产有关的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 未到场视为放弃优先 购买权. 展示时间:2015 年9月1日,9 月2日,9 月6日. 标的展示和报名地点:在标的所在地及鞍山市国贸大厦
10 层. 报名方式:请竞买人在
2015 年9月6日15 时前,将竞买保证金存入 辽宁金茂拍卖有限公司拍卖账号(以到账为准) ,并持保证金交纳凭证和相 关身份证明办理竞买手续,凭竞买手续获得竞买资格. 联系
电话:0412-
2228628、
2216018、6059609 管理人
电话:0412-8813178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