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 2013-12-14 |
10 个工作日内, 完成标的股份收益权的回购,并解除对标的股份的质押.
2、在交易过程中,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之约定按期支付股份转让款,双 方应根据交易流程相互配合办理股份转让监管审批、相关的工商备案及/或变更 登记等手续.具体办结时间以相应监管机构/行政机关实际办理为准.
3、 如在办理标的股份转让相关的工商备案或变更登记过程中需要标的股份 所在公司、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工商局等部门配合办理,双方承诺共同积 极协调相关主体办理.
4、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标的股份转让过户相关的工商备案及 /或变更登记等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不得另行处置标的股份,或在标的股份上 设定其他担保、 抵押或质押等权利限制,但本合同依照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 的除外. 第八条产权转让的税收和费用 本次产权转让交易所涉及的过户及一切税、费(含转、受让双方应当向联 交所支付的费用等) ,按相关机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相关规定未明确承担 主体的税、费,均由甲乙双方各承担 50%.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报名受让标的股份时,已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付的保证金人 民币 6,510 万元(大写:人民币陆仟伍佰壹拾万元整)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 如因乙方存在违约行为且构成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的,则保证金转为违约金,由 联交所支付给甲方,甲、乙双方应支付给联交所的交易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如 违约金是在扣除甲、 乙双方应支付给联交所的交易费用后再支付给甲方的,则甲 方就本应由乙方承担的交易费用有权向乙方追偿. 若甲方存在违约行为且构成法 定的合同解除情形的,则应当向乙方支付与保证金同等金额的违约金,甲、乙方 应支付给联交所相应的交易费用由双方各自自行承担. 若本次产权转让最终未通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审核批准 或备案, 则双方合同解除. 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联交所收取的乙方应承担 的交易组织费用后, 剩余部分原路径无息返还乙方,联交所收取的甲方应承担的 交易组织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2. 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违约方按合同约定应支付违约 金的数额不足以补偿对方的直接经济损失时,违约方还应补足不足部分. 3. 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的, 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款项的 日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
3 款约定的时间出具 《委托付款通知书》的, 每逾期一天按转让价款总金额的日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如逾期累计超过
10 个工作日(含)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 同, 且乙方支付的全部保证金在扣除甲方应支付给联交所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 分作为违约金直接由联交所支付给甲方. 4.甲方未能按期履行标的股份收益权回购及质押注销义务的,每逾期一天 按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金额的日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累计超过
10 个工作日(含)以上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甲方应当向乙方支 付与保证金同等金额的违约金, 甲方应支付给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相应的交易费 用(若有)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
4 款约定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除应 全额返还乙方全部已付款项外,还应向乙方支付与保证金同等金额的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