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 2013-12-14 |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6月8日14:00 时整.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 年6月7日-2017 年6月8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6月8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6月7日15:00 至2017 年6月8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 A 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 A 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2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 年5月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营业时间结束时, 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 A 股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香港联合交易所营业时间结束时, 在香港证券 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 H 股股份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但需要授权 人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 1)及本人身份证.
8、会议召开地点:鞍钢东山宾馆会议室(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 东区东风街
108 号) .
二、会议审议事项 以普通决议案方式审议如下事项: 议案
一、审议《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议案
二、审议《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议案
三、审议《2016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3 议案
四、审议《2016 年度审计报告》 . 议案
五、审议《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议案
六、审议《关于
2016 年度董事及监事酬金的议案》 . 以特别决议案方式审议如下事项: 议案
七、审议《关于修改的议案》 .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见
2017 年3月29 日刊登于 《中国证券报》 、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报告》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