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 2013-12-31 |
现将2018年度履行职责情 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江一帆 先生:1972年出生,香港永久居民,管理学硕士(MBA). 2004-2007年于交通银行香港分行授信审查部工作,担任信贷审批主 任.2007-2015年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工作, 任贷款审批委员会委员, 中小授信团队主管, 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负责人, 负责信贷审批工作. 现任兴业银行香港分行工商业务部副总经理. 姜军先生:1973年出生,博士研究生,会计学副教授,美国 杜克大学fuqua商学院高级访问学者.曾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研中 心讲师、副教授、责任教授.现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产业金融与运作 研究所所长,学术委员会委员,兼任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 司和金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浩先生:1978 年出生,会计学博士.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 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财政部第一届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咨 询委员,财政部第三期全国会计领军(学术类)人才.兼任上海申能 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 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 我们和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1%或1%以上股份;
不是公司前十名股 东;
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 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我们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 技术咨询等服务、 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 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本年度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 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 (次) 以通讯方式 出席(次) 缺席 (次) 江一帆
7 2
5 0 姜军
7 2
5 0 刘浩
7 2
5 0 备注:每位独立董事都出席其任期内的全部会议.
2018 年度,我们认真准备并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7 次董事会,以 审慎、负责的态度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各项运作合法、合规, 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因此,我 们没有对公司
2018 年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提出异议,也没有提议召开 董事会、股东大会或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二)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18 年度,我们出席了公司于
2018 年5月召开的
2017 年年度 股东大会,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并以严谨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充分行使了我们的职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本年 度,我们没有对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提出异议.
(三)召开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情况 我们均依据相关规定组织召开并出席
2018 年度战略发展及投资 委员会、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以及审核委员会的所有会议,并根据 我们的专业专长,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 对公司的稳步发展和完善管理提出了独立、合理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