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 浙0421民初4063号 熊叶龙: 本院受理原告汪喜道与被告熊叶龙民间借 贷纠纷一案, 因你下落不明,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8) 浙0421民初4063号民事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 书、 举证通知书、 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 自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60日, 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 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 并 定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