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2014-01-13

4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概览 宏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及其附属公司 (统称 「本 集团」 ) 主要业务为提供物业经纪服务、进行物业整合、并 购与重建计划、物业买卖、物业发展及物业投资.该等项 目全部是位於香港的住宅及商业物业.於二零一五年二月 二十七日完成出售其全资附属公司Vastwood Limited及其 附属公司 (统称 「Vastwood集团」 ) 全部股本权益及结欠或招 致的所有责任、负债及债务 ( 「出售事项」 ) 后,本集团主要 业务变成物业投资及买卖以及物业发展. 香港终审法院 ( 「终审法院」 ) 於二零一三年五月对 「房屋」 (House)定义作出判决.由於该等项目的重建申请仍有待相 关政府部门审批,而董事将需要更多时间探讨终审法院判 决,故董事会认为,董事在此阶段评估终审法院判决对上 述两项重建项目带来的潜在影响,实属言之尚早.与此同 时,本集团将就九龙联合道16C32号物业 ( 「联合道物业」 ) 计划继续与其合营企业夥伴合作评估终审法院判决可能带 来的影响,及估算香港政府 ( 「政府」 ) 对重建计划可能徵收 的地价 (如有) .至於九龙贾炳达道142C154号物业 ( 「贾炳 达道物业」 ) ,本集团亦继续与其合作企业夥伴评估终审法 院判决可能带来的影响,然后方决定采取相应行动,当中 可能包括继续实行重建计划等. 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后,本公司全资附属公 司与独立第三方合作夥伴订立买卖协议以收购香港坚尼地 城两个零售店单位作投资用途.收购将於二零一五年九月 三十日或之前完成.於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五日,本公司另 一间全资附属公司与独立第三方订立临时买卖协议,以购 入一项位於香港九龙湾的工业物业作投资用途.该收购将 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或之前完成. 财务表现 於本年度,本集团持续经营业务录得营业额约港币7,236,000元,较上个财政年度约港币497,016,000元下 跌约99%.营业额显著减少,主要是由於物业发展业务 收入减少所致.上个财政年度物业发展业务产生约港币 491,747,000元营业额,而截至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年 度物业发展业务并无产生任何收入.至於已终止业务 (物业 并购及经纪业务) ,於二零一四年七月一日至二零一五年二 月二十七日 (出售日期) 期间录得营业额约港币58,285,000 元,较上个财政年度约港币63,356,000元减少约8%. 年内,本集团持续经营业务及已终止业务除所得税前亏 损约为港币25,601,000元,而上个财政年度除所得税前溢 利约为港币44,706,000元.由於出售Vastwood集团录得亏 损,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亏损约为港币28,580,000元, 而上个财政年度溢利为港币10,502,000元. 宏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年报

5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务回顾 物业并购及经纪业务 政府积极推出种种需求管理措施,以及通过卖地计划与土 地供应来源其他条款增加土地供应,藉此压抑住宅及非住 宅物业楼价后,香港物业市场冷却下来.物业交投量亦显 著放缓.此外,自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起旧楼强拍销售门 槛由不少於90%业权降低至不少於80%,亦刺激旧楼提高 整体收购价.土地供应增加及收购价高企,加上政府推出 需求管理措施影响发展商计划,均继而对本集团物业并购 及经纪业务构成重大挑战. 由於政府积极压抑住宅及非住宅物业楼价,故此物业并购 及经纪业务收入显著减少.为给股东带来更丰硕回报,本 集团决定出售其物业并购及经纪业务,专营物业投资及买 卖以及发展业务,同时采用新业务策略. 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本公司与其主要股东Richfield (Holdings) Limited ( 「RHL」 ) 及区永华先生 ( 「区先 生」 ) 订立协议 ( 「协议」 ) ,(i)出售Vastw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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