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2014-01-24

250 300 递延税项负债 4,040 4,266 64,290 64,566 流动负债 应付贸易款项

14 6,982 6,124 预收客户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

15 126,619 54,310 即期所得税负债 8,694 9,113 融资租赁责任

99 210 142,394 69,757 负债总额 206,684 134,323 权益及负债总额 937,577 866,306 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 (续) C

6 C 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附注

1 编制基准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本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乃按照香港会 计准则 ( 「香港会计准则」 ) 第34号 「中期财务报告」 编制.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 料应连同按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编制的截至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根掌谖阋晃迥晔露罩禄峋鲆榘,本公司之财政年度结束 日期已由三月三十一日更改为十二月三十一日,以配合其控股股东中国恒大集团 (前称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之财政年度结束日期,并因而使编制中国恒大集 团之综合财务报表更为便捷.因此,本财政期间涵盖自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起至 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六个月期间,而比较财务期间则涵盖二零一五年四月一日 起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六个月期间.简明综合全面收入报表及有关附注之比 较数字不可直接比较.若干比较数字已重新分类以符合本期间之呈列方式. 编制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时,鉴於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录得之总权 益约730,893,000港元及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产生本公司拥有 人应占亏损约686,000港元,本公司董事已对本集团之未来流动资金作出审慎周 详考虑,持续监督预测及实际现金流量.董事认为,由於本集团於二零一五年从 认购新股份及行使红利认股权证而获得现金约791,622,000港元及有来自本公司 控股股东之持续财务支持,故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是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董 事相信,本集团拥有充足资金应付於报告期结束后之未来十二个月的目前营运资 金需要及财务责任. C

7 C

2 会计政策 除下述者外,所应用的会计政策与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的财 务资料 (如该等财务报表所述) 相同. (a)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起采纳的新准则、准则修订及诠释. 下列新准则、准则修订及诠释对本集团自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起的财政年 度强制生效.采纳该等新准则、准则修订及诠释对本集团的业绩及财务状况 并无任何重大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 监管递延账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 (修订本) 收购於共同营运权益之会计处理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香港财 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香港会计 准则第28号 (修订本) 投资实体:应用综合的例外情况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 准则第38号 (修订本) 澄清可接受的折旧及摊销方法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 准则第41号 (修订本) 农业:生产性植物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 (修订本) 独立财务报表的权益法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 (修订本) 披露计划 二零一四年之年度改进 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之年度 改进 (b) 收入确认-互联网社区服务销售 本集团向客户提供设计服务.就该等服务而言,收入於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 确认. (c) 中期期间收入的税项使用预期总年度盈利适用的税率计算.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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