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2014-01-28
阁下如对本通函或对应采取的行动有任何疑问,应谘询 阁下的持牌证券交易商、注 册证券机构、银行经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阁下如已将名下的三和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股份全部售出或转让,应立即将本通函及 随附的代表委任表格交予买主或承让人,或经手买卖或转让的银行、持牌证券交易商、 注册证券机构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转交买主或承让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的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 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SAM WOO CONSTRUCTION GROUP LIMITED 三和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822) 建议股份拆细;

更改每手买卖单位 及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本封面所用词汇与本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三和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谨订於2015年12月22日 (星期二) 上午十时三十分假座香港中 环康乐广场1号怡和大厦24楼2418室举行股东特别大会,大会通告载於本通函第7页至 第8页.股东特别大会适用的代表委任表格随附於本通函.无论 阁下能否出席大会, 务请按随附代表委任表格印备的指示填妥及签署表格,并尽早交回本公司的香港股 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 惟无论如何最迟须於大会或其任何续会 (视情况而定) 指定举行时间48小时前交回. 阁下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仍可依愿亲身出席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於会上 投票. i 页次 预期时间表 ii 释义

1 董事会函件

3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7 ii 落实股份拆细及相关买卖安排的预期时间表载列如下: 2015年 交回股东特别大会代表委任表格的最后时间 12月20日 (星期日) 上午十时三十分 股东特别大会的预期时间及日期 12月22日 (星期二) 上午十时三十分 刊登股东特别大会结果的公布 12月22日 (星期二) 以下各项将於实行股份拆细的条件达成后方会发生: 股份拆细的生效日期 12月23日 (星期三) 拆细股份开始买卖 12月23日 (星期三) 上午九时正 暂时关闭以每手买卖单位2,000股股份 买卖股份的原有柜台 12月23日 (星期三) 上午九时正 开放以每手买卖单位8,000股拆细股份买卖 拆细股份的临时柜台 (以现有股票形式)12月23日 (星期三) 上午九时正 免费换领现有股票为新股票的首日 12月23日 (星期三) 2016年 重新开放以每手新买卖单位4,000股拆细股份 (以新股票形式) 买卖拆细股份的原有柜台 1月8日 (星期五) 上午九时正 开始并行买卖现有股份及拆细股份 (以现有股票及新股票形式)1月8日 (星期五) 上午九时正 关闭以每手买卖单位8,000股拆细股份买卖 拆细股份的临时柜台 (以现有股票形式)1月28日 (星期四) 下午四时正 结束并行买卖现有股份及拆细股份 (以现有股票及新股票形式)1月28日 (星期四) 下午四时正 免费换领现有股票为新股票的最后一日 2月1日 (星期一) 下午四时正 iii 本通函内所指所有时间均指香港时间. 本通函内所订明的日期或最后期限均仅作指示之用,并可由本公司更改.本公 司将於适当时候刊发或知会股东有关预期时间表的任何重要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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