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 2014-02-06 |
2017 年度 农村公路大修里程计划工程施工项目 施工合同 发包人:岚山区县道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 承包人: 西北舜天建设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时间: 二一七年八月 合同协议书 岚山区县道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 发包人 )为实 施承包岚山区县道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
2017 年度农村公路大修里程计划工程施 工项目第二标段,已接受 西北舜天建设有限公司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 承 包人 )对该项目施工的投标.
发包人和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项目为岚山区县道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
2017 年度农村公路大修里程 计划工程施工项目第二标段,包括安东卫街道 0.996km、虎山镇 2.237km、碑廓 镇4.330km、高兴镇 4.939km、巨峰镇 3.870km 农村公路大修里程计划工程,含 标志、标线、护栏、道口标柱及示警桩等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其余指标符合《公 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B01-2003)的规定和要求. 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 和补充资料) ;
(2)中标通知书;
(3)补遗书;
(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5)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6)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7)通用合同条款;
(8)技术规范;
(9)图纸;
(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12)其他合同文件. 3.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 先者为准. 4.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 人民 币(大写) 贰仟壹佰壹拾壹万捌仟肆佰捌拾元陆角伍分(?21118480.65 ) . 5.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辛鹏 .承包人项目总工: 杨玉平 . 6.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 7.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8.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9.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120 日历天. 10.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全部工程完工后经竣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 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生效. 11.本协议书正本二份、 副本 六份, 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副本 三份, 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承包人: (盖单位章)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或其委托代理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17729280232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榆林驼城支行 账号: 账号:26006301040003903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合同 通用条款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项目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和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有关条款的 补充、 删改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通用条款和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同一编号 的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 如果本合同专用条款与合同通用条款和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之间有不符 之处,以本专用合同条款为准. 1.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6 原文后增加:本条款所指 技术标准和要求 是指本工程项目要求 采用国家(行业)最新施工技术规范. 1.1.2.2 原文后增加:本项目发包人是日照市岚山区县道改造工程建设指挥 部. 本项补充第 1.1.2.9 目1.1.2.9 业主:同 发包人 . 1.1.3.11 细化为临时占地只为合同工程实施期间而需要的一切临时占用土 地, 包括施工所用的临时支线, 便道, 便桥和现场的临时出入通道, 以及生产 (办公) ,生活临时设施用地等.临时占地由承包人向当地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 并办理租用手续,其费用自理,发包方将予以协调. 1.1.4.3 原文后增加: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