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4-02-12 |
2018 年5月11 日已对该企业进行处罚 (处罚文号: 荥环罚决字[2018] 第73 号,附件十二),企业已经按照处罚要求足额缴纳了罚金. 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 年修订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 三十
八、 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15、 三废 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
28、再生资源回收 利用产业化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 录》(2017 年版)的规定: 三
十、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第
86、废旧资源(含生物 质)加工、再生利用 中 废电子电器产品、废电池、废汽车、废电机、废五金、废塑 料(除分拣清洗工艺的)、废油、废船、废轮胎等加工、再生利用 应编制报告书;
其他 应编制报告表.本项目为单纯废旧钢铁边角料回收(不含废电子电器产品、废电池、 废汽车、废电机、废五金、废塑料(除分拣清洗工艺的)、废油、废船、废轮胎等加工、 再生利用),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公司在对项目建设进行现场勘察及收集有关资 料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编制了该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表,报请环保主管部门审查、审批. 本项目废旧钢铁来自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河 南少林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郑蝶阀门有限公司、郑州市各搅拌机厂、郑州市各机 械设备厂产生的边角料,边角料均为原料通过锻压、冲压、火焰切割方式产生,不含润 滑油、切削液等危险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不需对原料进行清洗,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原 材料的来源及属性,并对物料的来源及质量做出承诺,禁止不满足要求的原料进厂.原 料进入车间前进行辐射监测, 含辐射的原料不允许进入车间, 直接退回并上报有关部门, 因此本次评价不涉及到辐射及辐射评价;
本次评价不包括辐射评价,辐射评价由专门资 质单位评价.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基本情况见表 1. 表1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内容备注1工程厂址 荥阳市王村镇薛村 /
2 占地面积 实测面积 35416.64m2 (备案面积约为 35000m2 ) 属于建设用地
3 3 项目性质 新建工程 租用已有厂房
4 总投资
15000 万元 /
5 工艺路线 外购原材料(工业废钢铁边角余料)→分选→破碎→分类→包装→成品 /
6 生产规模 年回收加工
40 万吨工业废旧钢铁边角料 /
7 工作制度 每年工作
300 天,每天工作 8h 夜间不生产
8 劳动定员
20 人 均不在厂区食宿
9 辅助 工程 供水 供水量 240m3 /a 均来自荥阳市王村镇 供电 由王村镇供电
10 排水去向 厂区设置化粪池,办公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经化粪池熟化后由当地农民定 期清掏作为农家肥肥田用,不外排 本项目租用已有的厂房进行建设生产,项目位于荥阳市王村镇薛村,租赁河南省郑 州市特钢厂厂房进行生产.厂房始建于
1999 年,初始为乡镇机械加工厂,主要经营钢 锭冶炼销售,该厂已履行相应的环评手续,现状已停产.其后由于经营问题停产,厂房 处于闲置,根据现场调查,河南省郑州市特钢厂已经拆迁,此工程建设单位租赁该厂房 进行生产,厂区周围有沿黄快速通道和石化路,交通方便,并且厂区通水通电公用设施 较为方便,具备生产办公能力,本项目租用该厂房进行办公能够满足生产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