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 2014-02-25 |
一、扶持依据 《关于进一步深化现代产业发展政策的意见》(锡委发 〔2019〕21 号)第12 条,支持企业重大兼并重组.鼓励引导企 业通过兼并、 收购、 联合、 参股等多种形式开展跨地区、 跨行业、 跨所有制、跨国(境)的兼并重组和投资合作.对成功并购市内 外企业(含重点研发机构),并购方对目标企业的实际现金购买 价格、承担债务金额或者目标企业净资产作价入股金额超
1000 万元, 能够拓展重点产业链条和发展空间且合并后成效明显的项 目,最高给予 5%的并购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
二、扶持领域和对象 支持市区范围内重点企业围绕提升核心竞争力、 推进做大做 强、增强自主创新和淘汰落后产能等方面对市内、外企业(含重 点研发机构)实施的重大兼并重组项目.
三、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通知》所列基本条件. -
11 - 2.兼并重组交易应为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已取得相关批准 手续的非关联企业交易,交易额在
1000 万元以上. 3.具有开展兼并重组其他必要的条件和能力. 4.项目为
2018 年7月1日后至申报时完成(以工商变更登 记或实际交易完成为准).
四、申报材料 1.无锡市兼并重组资金项目申请书 2.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无锡市信用基准评价 报告》. 3.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单位证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 证等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工商变更登记通知书;
(3)验资报告;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上两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 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
(6)上一年度纳税证明和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兼并重组 交易税收情况;
(7)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情况报告(包括企业简况、兼并 重组的背景和意义、实施路径和具体做法、所取得的成效);
(8)董事会决议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书面意见;
(9)兼并重组企业与被兼并重组企业的并购协议(合同). -
12 -
五、联系方式 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发展服务处 朱凌莉;
电话:81821654;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电话:400-675-1236 -
13 - 附件
3 2019 A3 为贯彻落实国家、 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进一步推进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加快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促 进我市新技术新产品产业化和产业转型升级,特制定
2018 年度 无锡市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保险补偿机制项目指南.
一、扶持依据 《关于进一步深化现代产业发展政策的意见》(锡委发 〔2019〕21 号)第15 条,支持首台(套)重大装备应用.建立 政府引导、 市场化运作的首台 (套) 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 加快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对符合工信部《首台 (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要求或列入《江苏省重 大装备 (首台套) 保险试点企业及产品名单》 , 投保国家首台 (套) 重大技术装备综合险或投保省重大装备(首台套)产品质量保险 和产品责任保险,且获得工信部或江苏省补贴的项目,按照实际 投保年度保费的 15%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二、扶持领域和对象 围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发展需求,优先支持具有引领支撑 产业转型升级、推动装备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市场潜力大、技术 含量高、带动性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的高端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