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4-02-28 |
二、对手方承诺
2018 年不低于 1,300.00 万元,结合
2018 年前三季度业绩 情况,说明作出承诺业绩的依据和可实现性. 截止
2018 年9月30 日,标的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3,245.69 元,营业利润 -1,177,214.72 元,净利润-1,419,587.22 元. 标的公司
2016 年4月与中电投东北新能源朝阳风电有限公司签署 《中电投 建平上新井 49.5MW 风电场工程》33 台风机供货合同, 合同总价款为 1.93 亿元, 本项目
2018 年下半年开始首台供货, 截止本公告日, 本项目
20 台风电机组已经 运抵风电场并完成了
16 台安装交货验收,剩余
4 台风电机组目前正在进行风机 叶片安装工作,待叶片安装完成后将进行交货验收.同时预计本年度
12 月20 日之前还能够交付
1 台风电机组,目前这
1 台风电机组正在进行核心部件生产,
3 已经完成其他零部件采购工作,现已准备提货.从全年来看,预计
2018 年底能 够完成
21 台风电机组交货验收,预计能够确认收入 1.245 亿元左右、预计可实 现净利润 1,300 万元左右.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公司《收购关联方朝阳远大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的公 告》的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为巨潮资讯网、 《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11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