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4-03-03 |
谈判未成 功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 还.投标保证金及信誉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投标人的信誉履约保 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项目验收合格之日后七个工作日内退还.
(八)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回: 1.提供虚假资质或证明材料,骗取成交的;
2.投标人在谈判结束后,签订合同前撤回《谈判响应性文件》 的;
3.投标人被通知成交后,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 订合同(即不按成交时规定的技术条件、施工范围、服务条款和价 格等签订合同);
4.无论何种原因,投标人无法履行合同的;
5.有证据证明谈判企业参与了串标、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 为的.
(九)报价原则 1.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
6 - 法定计量单位;
2.竞标报价、货款一律使用人民币,以 元 为单位;
3.竞标报价均为含税价,是指工程完工、质量合格并验收后的 价格;
4.供应商对每一标的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如有优惠折扣等,即 在投标承诺书中注明,并做到投标承诺书的总价与投标报价表中的 总价一致;
5.开标时, 《谈判响应性文件》 中投报的报价单项与总报价不一 致的,以总报价为准. 《谈判响应性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单项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 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 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对不同文字文本《谈判文件》的解释发 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十)投标人的《谈判响应性文件》一律用打印或黑色碳素笔填 写、加盖公章并密封,按照谈判时间要求,由投标人指派专人送至 谈判地点签收. (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