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4-03-18 |
1 - 南审环建〔2018〕44 号 关于电子五金制品生产线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广西南宁诚格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你处报来的 《电子五金制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以 下简称《报告书》 )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 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
一、第三款的规定,经对相关材料进 行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电子五金制品生产线项目(项目代码:2018-450127-33-03-040026)位于南宁六景工业园区经二路与纬六 路交叉处.
项目建设
2 栋生产车间,总面积约
19100 O、污水处 理车间面积约 1669.92 O、仓库面积约 496.46 O;
配套办公综合 楼一栋面积约 1304.8 O. 表面处理生产线年加工
14500 万件配件, 约合
10150000 O/a.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 1#生产车间面积 约9550 O、污水处理车间面积约 1669.92 O、仓库面积约 496.46 -
2 - O,生产能力达到表面处理生产线年加工
7250 万件配件,约合
507500 O/a;
二期续建 2#生产车间
9550 O、办公综合楼 1304.8 O,生产规模达到
101500 O/a.项目总投资为
6000 万元,环保投 资1266 万元.
二、按《报告书》要求执行相应环境标准
(一) 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执行 GB16297-1996 《污水综合排放 标准》三级.
(二)项目生产废水中有毒污染物总铬、六价铬、总镍、总镉、总银、总铅、总汞
7 项指标的排放限值按 GB21900-2008《电 镀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
2 要求执行,其它污染物排放限值按 GB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B 级执行.
(三)项目表面处理废气污染物氯化氢、铬酸雾、硫酸雾、 氮氧化物、氰化氢排气筒高度不能满足高于周围 200m 半径范围 内建筑 5m 以上的要求, 按GB21900-2008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中表
5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的 50%执行;
碱雾排放 浓度参考 GB28665-2012《轧钢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四) 施工场界噪声执行 GB12523-2011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 .
(五) 运营期项目四面厂界噪声执行 GB12348-2008 《工业企 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 类标准.
(六)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 GB18599-200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 年修改单. -
3 -
(七) 危险废物执行 GB18597-2001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 标准》及2013 年修改单.
三、项目建设须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并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环境安全:
(一)项目排水须实行雨污分流制,须配套建设废水处理设 施处理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确保废(污)水处理达标后方 可外排,须规范排污口建设.废(污)水经处理后排入横县六景 华鸿污水处理厂.
(二)施工现场修建围挡,工地内道路硬化,定期洒水,在 工地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粉状建材堆场应遮盖密目网,洒 水或喷洒覆盖剂防尘,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专用建筑垃圾消纳场 统一处置.
(三)项目施工过程中确因生产工艺要求或特殊需要必须在 夜间(22:00―次日凌晨 6:00)进行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 得《夜间建筑施工许可》 .
(四)高噪声设备须合理布置在车间内,采取厂房隔声、设 备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标排放.
(五)严格按相关规范处理好各类固体废物,槽液废渣、废 槽液、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按规范进行管理,须规范化建 设危险废物临时暂存场所,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建立完 善危废贮存、转运、处置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