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 2014-03-26 |
4 部门 《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项 目实施工作的 通知》(鲁 卫中综合发 匚⒛14〕 5号 )等 要求,经研究,确 定组织 开展全省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项目第五批指导老师和继承人遴选 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 1― 按照鲁卫中综合发 匚⒛14〕 5号 文件规定的遴选要求执行, 其中 "
二、遴选条件 (一 )指 导老师
1、 临床医师的 (3)乡镇、 村级指导老师必须同时具有以下条件 " 中增加:" ④具有祖传或一 技之长的、群众认可度高、反映好的传统中医 " .
二、遴选程序 (一 )按 照 1名 指导老师和 2名 继承人 " 捆绑式 " 申报的方 式进行,3人必须都符合遴选条件,否 则全部不予入选. (二 )各市、各单位按照 《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五级中医药 师承教育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鲁 卫中综合发 E⒛ 14〕 5号 )文 件中确定的遴选条件,对本辖区、本单位指导老师和继承人申报 材料进行初审,并将推荐的指导老师按照省市级、县级和乡镇村 级三个类别分别排出顺序,填写《山东省五级师承教育指导老师 和继承人基本情况表》(附件 1,临 床类与中药类分别填写 ),报 送至省中医药管理局.其中申报乡镇村级指导老师及继承人的需 经当地县 (市 、区)卫 生计生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同意后,方 可申报. (三 )省 中医药管理局将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 政厅对继承人进行理论考试,并组织专家对入围的指导老师和继 承人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指导老师和继承人人选.
三、申报材料 (一 )指导老师需报送的材料 1.《 山东省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指导老师申报表》(附件
2、 -2― 2.身 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聘任书、医师资格证书、医 师执业证书及复印件一份;
3.主 要学术论文、 论著、 奖励证书等相关材料及复印件一份;
4. 从事中医药专业工作累计年限证明 (单 位主要负责人签 名,加 盖单位公章 λ 5.《 ⒛15年 中医临床业务工作量情况表》(附件3)或《⒛15 年中药实践业务工作量情况表》(附件茌 ). (二 )继承人需报送的材 1.《 山东省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继承人申报表》(附件
5、 2.身 份证、 学历证、 学位证、 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聘任证书、 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及复印件一份;
3.从事中医药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加 盖单位公章 ).
四、有关要求 (一 )各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遴选条件,层层 审核把关,确 保推荐材料真实可靠,切 实遴选出有丰富临床经验 的指导老师和有培养前途的继承 . (二 )各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委属 (管)关单位报送书面 材料一式二份及电子版 (指 导老师和继承人身份证、 专业技术职称 证书、聘任书、医师资格证、执业证、论文论著等相关材料复印 件一份,原 件由委属(管 )单位、 市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后退回, 复印件按照所列顺序用A肜氏 左侧装订 ),于⒛16年11月 ⒛日前报送 ― 3― (http∶ .sdtcm. gOⅤ .cn/). 电⊥ ∶ 0531-678762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