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4-04-07 |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1 声明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全部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3 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015 年修订)等 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编制.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封面载 明日期,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 销商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 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 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 募集说明书及受 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 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 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 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 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受托管 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2 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 请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及有关的信息 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 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 偿债风险、 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公司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 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 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 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及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 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 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及 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 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次债券时,应审慎地考虑募集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