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4-04-19 |
黑龙江省教育厅 黑龙江省公安厅 文件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税务局
2019 年1月18 日 教财厅函〔2018〕29 号 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 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公安厅(局) 、财政厅(局) 、 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有关部 门(单位)教育司(局) ,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国家个税改革相关要求,为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 除暂行办法》实施,支撑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落 地,现就进一步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配合个人所得税政策落地的重要 性.个税改革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要求的重 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2―要举措,是改善民生、调节收入分配的迫切需要.个税改革是一项 精准发力的系统工程,准确完备的学籍、考籍等数据信息是 子女 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和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精准实施的重要 前提.各地各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做好部署、抓好落 实,确保两项教育专项扣除政策落实落地.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完善教育管理 信息系统数据信息涉及的部门多、层级多、学校多,时间紧迫、任 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地要建立由教育、财政和税务等部门共同组 成的联合工作组,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制订工作方案, 为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相关数据信息提供保障.教育部门组织各 级各类学校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
公安部协助核查有关户籍人口基本信息;
财政部门按现有渠道做好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所需经费保障;
税务部门明确数据 采集目的、数据使用方式,做好个税改革宣传工作等. 各地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考试招生、 学历学位、开放大学(广播电视大学)负责学籍考籍、教育信息化 等部门要在联合工作组的领导下,统筹协调好各级各类学校的信息 核准、补采、系统填报等工作.
三、明确时间进度,保障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为实现个税 抵扣相关信息共享,相关教育阶段学籍系统改造完善工作须于
2019 年1月31 日前完成, 学前教育阶段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须于
2019 ―
3 ― 年4月30 日前完成.各地可先组织相关学校进行线下核实和数据补 采,待系统完善后,再通过系统进行统一操作.具体任务和时间节 点如下: 1.各级各类学校核实各教育阶段学籍系统与在校学生情况, 按照 自愿原则及时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确保在校生人人有籍、 学籍准确,确保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完整、准确.核准信息项、补录 信息项详见附件. 中小学生、中职学生和高等教育阶段在校生信息核准、父母或 监护人信息补录须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