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4-04-29 |
105 年9月著作权属财团法人大学入学考试中心基金会所有,仅供非营 利目的使用,转载请注明出处.
若作为营利目的使用,应事 前经由财团法人大学入学考试中心基金会书面同意授权. 指定科目考试国文考科考试说明 目录壹、测验目标.1 贰、测验内容.2 参、试题举例.4 附录一:107学年度起国文考科相关问题说明.14 附录二:学测国文(选择题)与指考国文的区隔.18 指定科目考试考试说明 国文考科
1 指定科目考试 国文考科考试说明 教育部
103 年6月26 日核定招联会所报之「大学招生及入学考试调整方案」,自107 学年度起,国语文写作能力测验正式独立施测、学科能力测验(简称「学测」)与指定科 目考试(简称「指考」)国文考科改为全部选择题;
学测国文、学测英文增加测验围至 高中第五学期.又,依辛
104 年3月26 日103 学年度第
2 次会员大会通过、教育 部104 年4月27 日核定之
107 学年度「大学多元入学方案」:「自107 学年度起学科能力 测验国文(含国语文写作,惟国语文写作分节施测)」,本中心规划:自107 年起,学测 国文包含「国文(选择题)」与「国语文写作能力测验(简称『国写』)」;
指考国文全 卷皆为选择题.学测国文(选择题)、指考国文均依
101 学年度实施之「普通高级中学 课程纲要」之「国文课程纲要」(简称「101 课纲」)命题.1 指考之目的,主在检测考生是否具备校系要求的能力,是大学考试入学招生管道的主 要依.而国文考科则为甄别特具语文潜能与学习成就的学生,著重测验高中学生进阶的 语文、文学及文化素养. 本考试说明内容历经试题研发、研究用测试、座谈会等程序,并参酌教学现况与历年 指考国文实施成效等研议而成.兹分就测验目标、测验内容、试题举例等三项加以说明. 壹、测验目标 指考国文系以「101 课纲」高一至高三国文必修课程为依,藉以评量考生经由学校 教育、生活经验等陶冶涵融后,具备之进阶语文、文学及文化素养. 测验目标包括三个面向:
一、语文理解与应用能力;
二、文学知识与鉴赏能力;
三、 文化素养.各项目标之子目列举如下:
1 自107 学年度起学测国文(选择题)、指考国文本应依
104 学年度正式实施之修正「普通高级中学课 程纲要」之国文课程纲要(简称「101 课纲微调」,103 年2月10 日发布)命题,唯教育部於
105 年5月31 日正式公告废止「101 课纲微调」 ,并自
105 学年度起回复实施「101 课纲」 (100 年7月14 日发布) , 而「101 课纲微调」和「101 课纲」内容差异极微,故107 学年度起学测国文(选择题)、指考国文仍依 「101 课纲」命题. 国文考科 指定科目考试考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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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测验学生的语文理解与应用能力 A1.字形的辨识与应用 A2.字音的辨识与应用 A3.字义的辨识与应用 A4.词语、成语意义的辨识与应用 A5.语法的辨识与应用 A6.修辞的辨识与应用 A7.文法结构的辨识与应用 A8.作品的理解与评析
二、测验学生的文学知识与鉴赏能力 B1.具备重要文学流派的知识 B2.t解重要文学体裁的特质 B3.t解重要作家的地位与成就 B4.t解重要作品的内涵与价值 B5.重要作品的鉴赏与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