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苹果的酸 | 2014-04-30 |
文件 ―3― 附件: 湖南省技术改造节能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企业 技术创新和节能降耗,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 《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2〕44 号)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 企业创新能力的意见》 (国办发〔2013〕8 号)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湖南省技术改造节能创新专项资金 (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省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企业技 术改造、推进工业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技术创新、 技术研发和产业技术成果转化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专项资金使用遵循以下原则:
1、政策导向.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行业规划和发展方 向,强化资金引导带动作用.
2、创新引领.支持企业(单位)研究开发应用新产品、新 技术、新工艺,推进技术改造和成果转化,提升技术装备水平,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3、突出重点.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突出支持优 ―4― 势产业、特色产业和新兴业态,促进龙头骨干企业做大做强.
4、专业配套.引导和鼓励企业提高与大企业的协作配套能 力,促进产业集群集聚发展.
5、科学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
既突出重点,又统筹兼顾. 第四条 专项资金采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以奖代补或 者基金投入的方式.同一项目原则上不重复安排专项资金支持, 同一年度一个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基金投入方式按 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专项资金实行制度办法、申报流程、评审结果、 分配结果、绩效评价等全过程公开.
第二章 支持范围和申报条件 第六条 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包括:
1、工业企业为实现增加产品品种、提高质量、节约能源、 降低原材料消耗、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经济效益等目的,采 用先进的、适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改造现 有设施、生产工艺条件及辅助设施的技术改造项目.
2、节能量奖励、合同能源管理、能耗在线监测和能源管理 中心建设、清洁生产技术改造、节能与综合利用示范等工业节 能降耗和综合利用项目.
3、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研发平台和技术创新 ―5― 示范企业奖励;
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推广、专利成果转化 以及重点领域共性关键和重大技术研发、重大技术创新成果转 化项目;
企业产品质量、标准、品牌培育体系建设项目. 4.工业园区和产业示范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节能管理 体系建设、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工业 设计中心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