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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5)运输工具:采样用车辆及车载冷藏箱. 2.3 样品采集手持终端和 GPS 采样人员通过手持终端接收采样任务、辅助找点、填报现场记 录表、现场打印样品标签、拍摄采样现场照片、保存和上传采样信 息.采样人员通过 GPS 精准定位,确定采样记录的点位坐标信息(经 度与纬度) . 2.4 采样点确认 农产品样品采集应尽量与农用地表层土壤样品同步采集.采样 人员到达目标点位后,必须观察其是否符合农产品采样的代表性要 求,在允许范围内优选采样点,位移距离一般不超过 50m.陡坡地、 低洼积水地、住宅、道路、沟渠、粪坑等附近不宜设采样点. (1)根据《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技术规定》(以 下简称《点位布设技术规定》)规定的比例确定农产品点位置及数 量. (2)经踏勘后,确实无法在计划点位采集指定农产品样品时, 可就近调整到种植有指定农产品的农用地,不得减少农产品采样点 位数量.农产品点位调整需由各地采样小组上报批准后方可调整. (3)按照不多于每
47 个农产品采样点位布设
1 个密码平行样 点位. 表层土壤样品先行采集完成后采集农产品的,采样小组应根据 手持终端土壤采样时的照片信息,确认周边自然景观和土壤采样点 位置,原则上应在土壤采样点附近采集农产品,位移距离不得超过 2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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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农产品样品采集 3.1 采样方法 3.1.1 采样要求 农产品采集混合样品.现场确定计划采样点位后,以确定点位 为中心划定采样区域,一般为 20m*20m(丘陵、山地可略小) ,按双 对角线、棋盘式、蛇形、梅花点等方法多点(5-20 个)采集混合样 品.每个点位采样量基本一致.采样方式参照《农、畜、水产品污 染监测技术规范》 (NY/T 398-2000)执行. 3.1.2 采样量 水稻和小麦采样量一般要求为 1500g(稻谷、麦粒干重样) ,蔬 菜采样量一般要求为 1000g(可食用部分鲜重) .需要采集密码平行 样的样点,采样总量不少于 2000g(稻谷、麦粒干重样) .当水稻和 小麦等含水量较高时,可视情况增加采样量. 3.1.3 采样时间 农产品样品在农作物收获时采集(至少采集一季作物,有条件 的地区可以根据需要采集多季作物).原则上农产品与对应表层土 壤样品应在同点位同步采集,农产品收获期较短无法同步采集的, 可先行采集农产品或表层土壤样品. 农产品采集应避开在雨天等不利气候条件下进行.采样应避开 病虫害和其他处于特殊状态下的植株(如刚喷施农药的植株等). 不得使用可能对农产品样品造成污染的工具采集样品. 3.2 采样记录 采样小组应在手持终端上现场录入、保存、上传样品采集信息, ―
5 ― 包括农产品样品信息、实际采样点经纬度、采样现场照片等,并采 用手持终端连接的蓝牙打印机现场打印样品标签,每份样品打印
2 份样品标签.采样小组返回驻地后应备份并打印当天采集样品的现 场记录表(见附表 1) ,经采样人员签字后留存. 因故不能正常使用采样手持终端时,应采用 GPS 定位,记录采 样点经纬度,填写纸质现场记录表和样品标签(表2) ,并拍摄采样 数码相片,相关数据及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表2农产品样品标签 样品编号: 采样地点: 省市县(区) 乡(镇) 村 经纬度(b):东经: 北纬: 农产品种类: 水稻 小麦 蔬菜 其他: 采样人员: 采样日期: 年月日3.3 样品分装 水稻和小麦样品先装入布袋,在布袋封口处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