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2014-05-18

公司业绩符合《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解锁条件,本次可解锁的212名激励对象 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 格合格,同意第二个解锁期全部解锁.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解锁安排 (包括解锁 期限、解锁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承诺不向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提供 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自助资助的计划或安排,本次解 锁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激励对象在《激励 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解锁期内解锁.

8、关于董事会召开程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要求, 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在上市公司年报工作中的独立作用,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 场审计前,我们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 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 计重点等工作进行了有效沟通, 对年审注册会计师提出的议案无 意见. 我们还听取了分管的副总经理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的汇报,对公司取得的经营业绩认可. 2018年4月24日,我们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了初审情况, 对董事会召开的程序、 必备文件以及能够做出合理准确判断的资 料信息进行了审查, 未发现与召开董事会相关规定不符或判断依 据不足的情形.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的独立意见

9、关于增补董事的独立意见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合法.本次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 、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 资格. 程序合法.公司董事候选人推荐程序符合《公司法》 、 《公司 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合规.

三、2018 年度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年报工作要求,与公司审 计会计师就2018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工作重点及审计工作时间安 排等进行磋商,确定年报审计工作规程.对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 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和总结.并对公司续聘2019年度的 审计机构进行了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作为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关注国家政策导向,全面考虑市 场情况和经营业务发展需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经营 发展目标及长期发展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为公司董 事会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委按照董事会通过的经营者薪酬管 理办法,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机制、薪酬分配方案进 行了审查,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其他情况 1.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18年度,我们没有行使特别职权,包括提议召开董事会、 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 所、聘请外部审计咨询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和咨询、以及股东大 会召开前向公司股东征集投票权等. 2. 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 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及媒体上共披露 了67份公告.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告披露的 信息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促进公司合规运作.我们认为,公 司董事会能够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在议案决策和信息披露方面做到合法合 规,能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相关利益. 3. 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18年,公司董事会审议《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机构出具的《武汉武商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我们通过对公司2018年 度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公司2018年度完善了 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执行,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 司法人治理、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按照公司各项制度进 行,确保了公司正常经营及 三会 的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和 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9年,我们将继续对照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加强同公司 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用自己的 专业知识和独立职能为公司的发展发挥建设性作用, 更好地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喻景忠、田玲、吴可、岳琴舫 2019年4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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